猶太人與德國(3)
1215年,第四次拉特朗宗教會議時通過禁止
教徒借給別人錢收取利息,同時也隔離猶太
人與天主教徒,而且不准猶太人擔任公職。
從此以後,猶太人幾乎無法從事任何工作。
他們被趕出工會,無法從事工匠工作,也無
法經營商店。加上10世紀之後,嚴格限制
擁有土地,所以也無法務農。在這種幾乎無
法從事任何工作的情況下,猶太人只好選擇
天主教徒不能從事的經營錢莊。
錢莊貸出金錢時的方法是收取擔保物或借據。
貸出金錢給貴族、騎士等比較有信用的人時,
收取借據。貸出金錢給一般庶民等比較沒有
信用的人時,收取擔保物。擔保物有穀物類、
麵粉、絲綢、布等。雖然教會禁止,但是仍
然有人以祈禱書作為擔保物。貸款利息在
1255年時是每年33%。
中世紀的代表性神學者阿奎那(1225-1274)
認為猶太人的財產全都是來自於高利貸。連
當時最具智慧的阿奎那都如此認為,何況是
一般民眾。民眾都認為猶太人的財產全都是
不義之財,因此,即使搶奪也無所謂。
第四次拉特朗宗教會議時通過猶太人必須
穿一定的服裝,戴上尖帽,以及佩上標示
猶太人的指環,讓人一眼就看出他是猶太人。
教宗還派遣使節到德國命令天主教會下列事
項:
1.所有的天主教教徒不准和猶太人一起飲食。
2.不准參加猶太人的結婚典禮與祭儀。
3.猶太人不准出入天主教教徒去的公共浴場
或酒店。
4.不准在猶太人的店鋪購買肉類和糧食。
中世紀的法律規定天主教教徒與猶太人
性交,要被處焚刑。這些規定讓人連想起
納粹時代的反猶太人政策。
1987年,法蘭克福某工事現場挖掘出
「ghetto」(猶太人居住區)的遺跡。
許多德國人覺得以前太對不起猶太人了,所
以希望保留遺跡,作為警惕。
但是,法蘭克福市長布魯克卻說:「將
ghetto解釋成差別猶太人、隔離猶太人的場
所,是錯誤的。ghetto是為了保護猶太人而
設立的。法蘭克福市之所人口過密,是因
為法蘭克福市是其他都市猶太人的避難所之
故。」
由於布魯克的這種發言有違事實,所以遭到
許多市民的強烈非難。下一次選舉,布魯克
也落選了。
1462年,猶太人被強迫搬到ghetto。
1702年,法蘭克福市規定ghetto中,比城牆
高的房屋,面向市的那一面禁止設窗戶。因
為這樣會從高處看到天主教徒市民的生活。
並且下令1702年之前設的窗戶必須封閉。
此外,法蘭克福市還居心叵測地下令,不准
在屋後的汙水排水溝加蓋。因此,ghetto中
總是瀰漫惡臭的氣味。
ghetto中的猶太人因為很少曬到陽光,因此
臉色大多蒼白。處在這麼不健康的環境中,
ghetto之所以沒有成為疾病的溫床,是因為
猶太人嚴格遵守聖經上的清潔規定之故。
走出ghetto時,猶太人必須穿上一定的服裝,
而且不準超過兩人一起在市內行走。而且
猶太人也不准走進市內的公園。
ghetto中的猶太人每年只允許有12對男女
結婚,生孩子的數目也遭到限制。
法蘭克福市的ghetto長300公尺,寬50
公尺,居住了超過3千位猶太人。這可說是
地球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
因此,對一般法蘭克福市的市民而言,
ghetto是光線黯淡、通風不良、空氣惡臭的
地方。也是疾病的溫床。
(待續)
※前幾天,翰林出版社的林宣卉編輯寄電子
郵件給我,說翰林出版社要出一本給高二學
生看的「議題式的閱讀與思辨」,希望能引
用我登在部落格上的文章「優生學」,翰林
出版社並且願意支付一字一元的稿費,不滿
千字,以千元支付,問我願意可否。我當然
答應了。沒想到我登在部落格上的文章還能
賣錢,真是喜出望外。
2019年好日
贖罪者理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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