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進化倫理學(1)

進化倫理學(1) 2007年,日本人選出最能代表該年的漢字是「偽」。 因為2007年日本發生很多假冒事件。廠商或商店更改 食品有效期限,欺騙消費者。以及商店將其他肉和牛 肉混合,充當純牛肉賣。他們之所以如此做,是想獲 得更多利益。我們平常不會只以利益為考量而行動。 我們的社會有「該做」、「不該做」,善與惡的區別。為 什麼我們的社會有道德、善與惡的區別?為什麼我們 不能單純地只以自己的利益為考量而行動?為什麼我 們不能說謊、不能偷別人的東西?以前的人認為因為 那樣做會死後下地獄。現在的人則認為因為除了利益 之外,還有更高的價值,如「人與人的信賴」、「誠實」、 「生命的尊嚴」等。 自私是人的天性。北歐森林裡有一種「旋鼠」。當它們 繁殖過剩,食物不足時,一部分「旋鼠」就會集體跑 出森林,從山崖跳入海裡自殺。以前有人認為這是面 臨危機時,為了避免同歸於盡,讓種族存活下去,而 自我犧牲的本能。但是假如真有一種生物擁有這樣的 本能,在進化的過程中,因為突變,有些個體不再自 我犧牲,而以自己的利益為考量,當食物不足時,擁 有自我犧牲本能的個體紛紛自我犧牲,利己的個體則 存活下去,這些利己的個體不斷繁衍子孫。經過幾代 後,擁有自我犧牲本能的個體就會消失,剩下的都是 利己的個體。因此,「旋鼠」之所以會集體跑出森林, 是因為食物不足,想尋找更好的生存環境。它們掉入 海裡,純粹是意外。 有人認為人的本性具有「利己」與「利他」兩個面向。 這種看法有誤。人的本性只有「利己」,表面上是「利 他」的行為,其實本質上也是「利己」。 「利他」的行為通常可分成四種︰`一,雙親照顧自己 的孩子或哥哥幫助妹妹,這類有血緣關係的「利他」。 二,丈夫幫助妻子或女性幫助男友,這類與自己有特 殊關係異性的「利他」。三,朋友、同事、鄰居,這類 與自己有一定關係的「利他」。四,在車上讓座給老人, 天災時,捐款或捐血給受災者,這類對陌生人的「利 他」。 先來看有血緣關係的「利他」。我們與他們擁有共同的 遺傳基因。因此即使自己多少付出一些代價,也要讓 對方獲得利益,使對方生存下去。這樣才能讓自己的 遺傳基因存續下去,也等於自己獲得利益。 再來看與自己有特殊關係異性的「利他」。這是為了獲 得或維持配偶的手段。事實上,鳥類與昆蟲也有為了 獲得配偶而送食物給異性或幫異性造巢的「利他」。 人與異性結婚生子之後,為了讓孩子順利長大,必須 經過一段養育與教育期間。在這期間,必須與配偶維 持良好關係。因為夫妻兩人一起養育與教育孩子,比 一個人養育與教育孩子,無論在經濟面或精神面都要 輕鬆而有效率多了。 或許有人對血緣關係者和配偶的「利他」視為「利己」 的看法,不以為然,他們認為當事人在對血緣關係者 和配偶做「利他」行為時,並沒有想到自己的利益, 我們之所以這麼做,完全是為了孩子、為了配偶,換 言之,是基於愛情。即使結果成為自己的利益,行為 本身的動機卻與「自己的利益」沒有關係。如果人如 此利己,就不會有「愛情」這種感情。 但是換個角度看,結論卻完全相反。幫助血緣關係者 和配偶既是基於愛情,就是「利己」行為。 當我們幫助孩子或配偶時,心中當然不會想到這樣做 是為了「留下自己的遺傳基因」。母親不可能一邊煮午 餐,一邊想︰「煮午餐雖然很麻煩,但是孩子若能攝 取充分的營養而身體健康,就可以延續我的遺傳基 因,還是很值得。」母親幫孩子煮午餐,是基於愛情。 但是為什麼人會擁有愛情?因為人擁有愛情,有助於 人生存與繁殖。 對配偶或情人的愛情也是一樣。基於愛情的「利他」, 只限於與「自己的利益」一致的時候,如果與「自己 的利益」不一致,就不會有「利他」行為。 那麼,沒有孩子的夫婦與同性戀者的「利他」行為如 何解釋呢?如果說對配偶的「利他」行為,有助於生 育、養育孩子,那麼,沒有孩子的夫婦與同性戀者之 間就沒有這樣的理由。 (待續) 贖罪者理州上 2014年8月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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