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哲學故事(11)
無神論者認為這個世界是「自存的世界」,無所謂原因,也無所謂開始;有神論者只不過把難題往後推一步而已,說「神創造世界」,假使有人追問他們︰「誰創造神呢?」他們又不能回答。所有最終的宗教觀念都犯了不可想像的毛病。
不僅最終的宗教觀念如此,即使是最終的科學觀念,也都超越了理性,而非理性所能解釋。何謂物質?我們把它分成原子,所謂原子,都是從分子中分解出來,分子既為可分,原子當然也可分,而且非可分不可,於是我們陷入兩難的困境︰如果物質可以無限制的分離,那麼最後的物質究竟是什麼?這是不可想像;如果物質的分離性有限制,那麼,與已成的假設又相違背——這又是不可想像的事實。時間、空間的可分性,追究下去終必成為非理性的概念。借用赫胥黎的話——唯一誠實的哲學乃不可知論。
斯賓塞的觀點與叔本華相似,都說努力毫無用處,我們只能聽天由命。他的事業總算是順利的,然而生活到最後,卻說生命無意義,不值得生活。他的眼光太遠大了,只看到遠的方面,反而把目前的快樂輕輕帶過。這是哲學家的通病,斯賓塞也犯了這樣的毛病。
斯賓塞認為凡是生育太多的人,智力必定降低。等到教育越高,生殖率自然會降低下去,所以在以後的進化上,人類的生殖率,將因文明程度的提高而降低,這是必然的趨勢。
從沒一個人,能在社會學成就這麼偉大的貢獻,即使連孔德(社會學的始祖,社會學的名詞便由他手定)也比不上斯賓塞。
斯賓塞反對工人階級統治世界,這種想法使他厭惡到甚至生病。1893年,赫胥黎竭力排斥用生物學來指導倫理學,認為本性在鋒爪與利齒中發紅,當導致狡詐與殘酷,不足以言愛與正義。斯賓塞的主張恰巧相反,如果有一種道德律,不能應付生存競爭與自然淘汰的試驗,那種規律必定屬徒然,一開始就會成為口號而一無是處。
斯賓塞相信戰爭停止之後,國家對人民的控制已經失去了大部分的藉口。政府的唯一職權不過是維護治安,使自由不致被破壞而已。
斯賓塞既反對戰爭,同時又反對婦女的參政運動,理由是婦女在戰爭時,並不曾冒過大險,所以沒有資格要求均等的待遇。
斯賓塞認為利己主義與利他主義衝突之後,利己主義必佔優勢。在社會條件的許可下,追求自己的快樂,乃是達到最大最普遍快樂的先決條件。但是同時我們又希望同情的範圍,逐漸推廣,利他的衝動逐漸增強。利他的行動經過社會功利的自然選擇後,將變得近乎本能,依據本能而行事當然非常快樂,根本不需要外力的強迫。人類社會經過長時期的進化之後,將更接近完美的狀態。
斯賓塞反對國家管太多,他反對國家出錢辦教育,反對政府保護人民。有一次他竟然主張,甚至連戰爭最好也由個人自己去料理,不必政府多管閒事。他把自己的文稿親自送給出版商,因為郵局是政府機構,可見他對政府完全沒有信心。斯賓塞的「第一原理」出版後,聲名大噪,成為當時最著名的哲學家。
他喜歡獨居不與他人來往。他只與少數知己朋友來往,不肯和陌生人見面。當有人堅持要和他見面時,他就會塞上耳塞,平靜地聽他們說話。
他的名聲突然而來又突然消失,在他去世之前名聲早已衰竭,各階級的人都不把他放在眼裡。宗教界的首領聯合起來,賜他永世的懲罰。工黨黨員看他反對戰爭,很欣賞他,等到他排斥社會主義,反抗工黨政治時,又對他大大惱怒。保守黨人聽他詬罵社會主義,心中暗自喜悅,但是他的不可知論又使他們為難了。斯賓塞始終堅守獨身主義。
年齡大了,斯賓塞的觀念漸漸穩定。過去他曾諷刺英皇是裝飾品,如今他的觀點完全改變,認為把國王從人民手中搶走,就像從小孩手中搶走布娃娃一樣,毫不合理。再說到宗教,人民有了信仰,對於生活似乎很有幫助,那又何必去打擾他們呢?他漸漸覺得一切宗教信仰,都建築在實際的需要上,和理智毫不相干。他回顧從前的行為,深覺人生所應當追求的是生活的快樂,學術上的名譽本無切身關係,又何必苦苦追求呢?他後悔了,1903年,他去世,臨死之前,他嘆息自己的工作都建築在空虛的幻影上。
第九章 尼采
自從達爾文提出進化論後,一些思想家,尤其是尼采(Nietzsche 1844-1900)認為︰假如生命是繼續不斷的生存競爭,優勝劣敗,適者生存,那麼在這場競爭中,力量應該是至高的德性,而懦弱則是最大的缺點,善者是生存者與勝利者,惡者都是放棄者與失敗者。在生命的戰場上,我們所需要的不是善良,而是力量,不是謙恕,而是狂傲,不是利他的心,而是堅決的智慧,一切像均等、民治的觀念,都與適者生存的警句根本衝突。進化的目標,不是大多數的群眾,而是極少數的天才。能夠解決糾紛的,不是正義,而是強權,不是公道,而是力量。
假如上面所說的都是真理,那麼,絕沒有比鐵血宰相俾斯麥更偉大更有意義的人生了。俾斯麥說︰「國際之間,根本無所謂利他主義。」又說︰「近代國際間的糾紛,絕不是選舉與演講所能解決的,只有鐵和血才能解決一切問題。」
尼采的父親是個牧師,不僅他的父親,他那接連好幾代的祖宗都從事牧師的工作,而他自己也始終是個宣傳教義的人。他反對基督教,實在是因為基督教的倫理精神影響他的心靈太大了。他的內心充滿了善良與和平,只因這種質素實在太多了,所以要用劇烈的矛盾把它矯正過來,他的哲學的形成便是緣於此。他誕生於普魯士。父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去世,所以他就由信仰虔誠的母親撫養長大,這使他帶有女性的細緻與傷感的柔情。鄰居的小孩都喜歡偷摘蘋果,又愛說謊,喜歡玩軍隊的遊戲,所以他不喜歡和他們來往。在學校,他的同學稱他為「小牧師」。他的舉動也的確像個牧師,經常離群索居誦讀聖經。
18歲時,他就失去了祖先們所留傳下來之對神的信仰,自己去尋找一個新的神,他終於找到了超人作他的神。
宗教本是他生命的精髓,一旦失去了,自然覺得生命空虛且毫無意義。他的性情突然變得暴躁。就在那時(1865年),他發現了叔本華的「意志與表象的世界」,認為這本書就像一面鏡子,他在裡面找到了世界,又找到了生命,書中的每一句每一字,都高喊著消極、拒絕與拋棄的呼聲。從此,叔本華的灰色思想深深印入他的內心。
1870年,德、法宣戰的消息傳到他耳朵裡,他不能抵抗祖國的呼喚,但因他近視太深,只能擔任護士工作。他把戰爭太理想化了,一旦面臨事實,就失去意識。不要說戰鬥他辦不到,即使連看護工作也不能勝任,脆弱的心靈,一見到流血就不舒服,他終於生病了,病得很嚴重,因此被遣回家。他的外面雖然穿上武士的盔甲,但內部卻藏著女性的靈魂。
(待續)
理州上 2012年8月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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