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哲學故事(9)
離佛爾納不遠的地方,是法國第七大城市都羅斯,在伏爾泰的時代,該城的天主教教會享有絕對的主權。該城當時還用各種壁畫來紀念法國蘭特法令的廢止(蘭特法令允許法國新教徒的信仰自由),並且把法國歷史上巴托羅繆慘案紀念日當作一個大節日來慶祝(巴托羅繆慘案是天主教徒屠殺新教徒的不幸事件)。所有的新教徒,一律不能從事律師、醫生、藥劑師、商人,以及類似的職業。天主教徒也不能雇用新教徒作為僕役或秘書。
都羅斯有一個新教徒吉恩卡拉,育有一男一女。他的女兒已經成為天主教徒;而兒子大概是為了經商失敗而自殺。在都羅斯有一條法律,凡是自殺的人,都必須裸體裝入囚車,遊街示眾,然後再掛在絞架上。他的父親對這種處罰非常不忍,於是要求親戚朋友證明他的兒子是自然死去,來免除這種處罰。結果謠言四散,說這人顯然被人謀殺,並且疑心他的父親因為要阻止他的兒子皈依天主教不能成功,所以才下此毒計殺死親子。於是吉恩卡拉被逮捕,遭受嚴刑拷打後,不久就死了。吉恩卡拉的家屬逃到佛爾納,哀求伏爾泰幫助。
1765年,又有一個少年被誣告說他毀壞聖十字架而被捕。少年入獄後遭受嚴刑拷打,由於禁不起這種酷刑,終於編造自己的罪狀。當他的頭顱被砍下,軀體被火焚燒時,圍觀的百姓卻在一旁高聲喝采。人們在那可憐的少年身上找出一本伏爾泰的「哲學辭典」。
伏爾泰的人生態度從此變為嚴肅。他標舉「打倒無恥之徒」,反對教會的兇暴。他說︰「那些在福音書上找不到根據的詭計與陰謀,偏偏在基督教的歷史上成為一切血鬥的泉源。」
可是我們不能斷定伏爾泰是一個無神論者。事實上,伏爾泰堅決反對無神論。他反對態度的堅決,使得幾個百科全書學家都反過頭來罵他︰「伏爾泰是一個執迷不悟的人,因為他相信上帝!」他曾經寫信給狄德羅︰「如果我們一定要證明上帝是什麼?如何創造世界?那確實有點放肆;但假如要否認他的存在的話,那又何嘗不是放肆呢?」
可是另一方面,伏爾泰又竭力反對奇蹟及超自然禱告的應驗。他寫道︰我站在修女院門口,聽到費修女對康修女說︰「上帝處處照顧我,妳知道,我多麼愛我的麻雀,假如不是我為牠連續說9次『噢!瑪利亞』的禱詞,牠早就沒救了。忽然有一個人對她說︰「小姐,我不相信,上帝竟有這種閒暇照顧妳的麻雀,雖然妳的麻雀很美麗,但是妳要相信,上帝還有更重要的事要處理哩……」」
伏爾泰在「有神論者」中,把自己的信仰清楚地表達出來︰
有神論者是確信有最高主宰存在的人。這個主宰善良而又有權力,他創造一切東西,懲罰一切罪惡,並且以仁慈來獎賞一切善良的行為。
伏爾泰厭惡戰爭勝過一切。他說︰「戰爭是人類最大的罪惡,可是從沒有一個罪魁禍首,不假借正義的名詞來掩飾自己的罪惡。」他又說︰「殺人觸犯法律,所以殺人兇手都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在戰場上的殺戮,絲毫不受譴責。」
伏爾泰處處講求理智,而盧梭對於理智,並沒有多大的信仰。盧梭送給伏爾泰一本「關於不平等原因的討論」,其中有許多反對文明、文字與科學,要求重返野蠻與禽獸的自然環境的論辯。伏爾泰看過之後,立刻寫信給他︰「先生,我已經收到你那反對人類的新書了。……沒有一個人能像你那麼聰明,想把我們變成野獸。讀了你的書,使人渴望用四隻腳在地上爬;可是自從我放棄這種行為之後,已經快60年了,很不幸地,我覺得我不能再恢復了。」
另一方面,伏爾泰也攻擊瑞士政府,因為他們焚燬了盧梭的書。伏爾泰永遠堅持那條著名的原則︰「我對你所說的話,雖然一個字也無法同意,但我對你說話的權利,卻要聲援到底,至死不渝。」當盧梭從成千的敵人中逃出來時,伏爾泰很客氣地邀請盧梭到他的地方同住。
83歲時,伏爾泰病重,生命垂危。他渴望在未死之前,能夠再見巴黎一面,他去了。當他的病情很沉重時,有一位神父要他懺悔,伏爾泰問他「奉了誰的命令而來?」神父回答他說︰「奉上帝的命令而來。」伏爾泰又問︰「那麼,先生,你有什麼證據?」神父只好失望而去。伏爾泰寫了一張字條給他的秘書,「我敬愛上帝,愛朋友,不恨敵人,厭惡迷信到死。」1778年,伏爾泰終於去世。1791年,國會強迫路易16交出伏爾泰的遺體,把他放在萬聖祠裡。當他的骨灰被護送著經過巴黎時,送殯的男女有10萬人,在道旁觀看的群眾竟有60萬人之多。靈車上寫著︰「他喚醒了人類,為我們舖下自由的道路。」他的墓碑上只有幾個必要的字——伏爾泰躺在這裡。
第六章 康德與德國唯心論
1781年,出現了康德(1724-1804)著名的「純理性的批判」,康德從此震撼了整個歐洲,把整個歐洲的思想界,從「獨斷主義的睡眠」中喚醒過來;直到現代為止,他那「批判的哲學」依然統治全歐洲;到了今天,幾乎他的每一定律都成為哲學界的主要公理。黑格爾說︰「要做一個哲學家,必須先做康德的學生。」可是當康德把他的原稿交給赫茲時,赫茲讀了一半就把原稿寄回,說他假如讀完,恐怕就要發狂了。
從斯賓諾莎起,到狄德羅為止,其中所經過的路程,完全是理性向前進展,信仰逐漸被破除的一條路;獨斷的教義先後消滅了;中世天主教徒的信仰連同儀式與偶像,相繼崩潰了;天堂和地獄並不存在,無神論成為法國人民茶餘飯後的談話資料。然而宗教信仰已經深深植於社會制度與人心當中,當然不會投降。
1749年,狄揚學會徵文「科學與藝術之進步,對於道德是有利?還是有害?」盧梭(1712-1778)獲得第一。他說︰文明所產生的害處多於益處,自從有文明以來,社會生活日趨紊亂。印刷術傳到歐洲,歐洲社會因此大亂,這是文明作祟的證據。哲學所到之處,國家的道德必隨之墮落。思想違反自然,有思想的人就是邪惡的動物。教育不能使人歸於良善,只能增加聰明——一切違法的行為都因此而產生。本能與情感,比起理性更為可靠,所以應該刻意加以培養。
康德讀了盧梭的「愛彌兒」感到非常興奮,恨不得立刻就讀完。在他的一生中,竟能發現這樣一個人,同樣反對無神論,同樣承認情感超越理智。
康德出生於普魯士。康德認為教育應灌輸全力在中材的學生上;愚笨的人無法教育;天才的人不必教育;只有中材的學生才需要盡心教育。
始終抱獨身主義的康德生活非常規律,起身、喝咖啡、寫作、演講、午餐、散步都有固定時刻。每當康德身披灰色大衣,手執精緻拐杖,出現在住宅門口,接著又走向兩旁植滿菩提樹的小徑散步去的時候,他的鄰居就知道現在正是三點半鐘。
康德認為一般牧師、長老本職原在於安慰人民,如今卻勾結政府,處處與人民為敵,一切神學上的欺騙、政治上的壓迫,無一不是為愚弄人民而設,宗教到了這種地步,可說糟糕透頂。
71歲的康德於1795年出版「永久和平論」。他寫道︰「我們的統治者,錢不用在教育事業上……因為一切收入都要儲存起來,準備下一次戰爭。」康德認為除非取消軍隊,否則國家將永不富強,文明永遠不是真文明。康德認為永久和平的第一條件應該使政治制度定為共和國,一有戰爭,必須由全體民眾表決。讓親自出戰的人來決定戰爭,人類的歷史才可以永久避免流血。反過來說,假如一國之內,國民並無表決權,那麼戰爭往往只是少數人漫不經心處置下的傑作。國君是一國的主人,與普通平民所處的地位截然不同,一旦戰爭,個人毫無損失,衣食、遊戲,一仍其舊,因此他不在乎戰爭。
黑格爾(1770-1831)出生於德國。他對基督教的批評非常大膽,曾寫過「耶穌的生平」一書,認為耶穌是約瑟與馬利亞的兒子,把耶穌看作一個人——一個平常的人。1799年,他的父親去世,留給他1500元的遺產,從此他自稱富翁,立刻辭去助教,寫信給朋友,請他找一個住所,只要有簡單的食物可吃,有豐富的圖書可讀就夠了。朋友介紹他到耶拿。1801年,黑格爾到達耶拿,1803年,當了耶拿中學的教員。
後來他寫成「論理學」,此書一出,全日耳曼都受到他的影響,他的地位也就從中學的主任升為海德堡大學的哲學教授。他又於1817年繼續寫成「哲學科學百科全書」。因為這本大作,他又進為柏林大學的哲學教授。從此以後,他永遠統治日耳曼的哲學界,正像歌德統治文學界,貝多芬統治音樂界的情形一樣。他的生日比歌德晚一天,日耳曼人,每逢他們生日,就連續放假兩天。
(待續)
理州上 2012年8月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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