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基督教史(2)

基督教史(2)
是誰殺了耶穌?有什麼理由非殺他不可?
經過漫長的亡國歷史,又處於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太人,心裡既期待獨立,又憎恨統治者羅馬帝國。這時,耶穌傳教的第一句話就是︰「神的國近了。」(馬可福音第一章15節)
當猶太人聽到這句話時,自然連想到︰「耶穌要帶領我們獨立!」所以跟隨耶穌的十二位門徒中,之所以有革命黨員「熱心黨西門」,以及革命黨員或其共鳴者猶大、彼得、雅各、約翰,便不足為奇了。
「馬可福音」第十章37節如此寫道︰「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什麼,願你給我們做。耶穌說︰要我給你們做什麼?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這也可以解釋成︰當獨立成功,政權樹立之日,雅各與約翰希望進內閣當部長。「使徒行傳」第一章6節如此寫道︰「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所以,如果殺死耶穌的是羅馬帝國,理由就是耶穌想搞獨立,他是政治叛亂的首謀者。而且更有力的證據是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而羅馬帝國對政治犯處死刑時,通常是釘在十字架上。
不過,這種觀點也有疑問。例如,當耶穌喊出傳教的第一句話︰「神的國近了。」後,接下來並不是說:「拿起你們的武器,展開遊擊戰吧!」而是說︰「你們當悔改,信福音!」「約翰福音」第十八章36節也如此寫道︰「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可見「神之國」是精神上的或天上的國度,而不是指真的要獨立建國。
如果耶穌沒有企圖獨立建國,那麼羅馬帝國就沒有殺他的理由。事實上,四福音書也都指殺耶穌的幕後兇手是猶太人領導層。理由是「瀆神罪」。羅馬帝國之所以判耶穌死刑,完全是因為猶太人領導層強烈要求之故。
根據福音書所述,由法利賽派(pharisaios)、撒都該派(sadducaei)組成的猶太人統治階層,也就是最高評議會一直想找機會陷害耶穌。法利賽派是以遵守猶太律法自負,反羅馬的國粹派。撒都該派則是主要由祭司階級組成的親羅馬上層保守勢力。這兩派的政治立場雖然不同,但是想要殺害耶穌的目標卻一致。理由大致如下︰
一, 耶穌在民眾之間,人望極高,引起兩派的嫉妒。
二, 支持耶穌的民眾之中,有政治性行為,如果置之不理,遲早會引來羅馬帝國的介入。若是如此,那麼猶太人最高評議會好不容易爭取到的自治權以及種種特權極可能喪失。「約翰福音」第十二章47節如此寫道︰「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土地和我們的百姓。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什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
三, 耶穌對猶太人聖殿的現況提出嚴厲批評。撒都該派和聖殿的大祭司恐怕耶穌這樣的行為會讓民眾背離聖殿,損傷他們的權威,並且減少他們從聖殿獲得的收益。
四, 耶穌曾經大罵法利賽人。「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27節如此寫道︰「你們這些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因此,法利賽人對耶穌懷恨在心。
猶太人最高評議會便借用羅馬的武力逮捕耶穌。在最高評議會,審判官問耶穌︰「你是基督(救世主)嗎?」耶穌回答︰「我是!」耶穌就被判「瀆神罪」(死刑)。可是羅馬賦予猶太人最高評議會的自治權當中,並沒有包括執行死刑權。因此,最高評議會為了借羅馬人的手殺耶穌,就設法將耶穌由宗教犯改變成政治犯。最高評議會以「叛亂罪」的罪名向猶太總督Pilatus控訴。根據福音書所述,Pilatus知道耶穌是受到猶太人高層的嫉妒才被陷害,因此想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群眾高喊︰「把他釘在十字架上!」Pilatus最後不得不屈服於群眾的壓力,判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但是這段福音書的記載有幾個疑點。首先,耶穌進耶路撒冷時,受到群眾熱烈歡迎,才沒幾天,就因為猶太人高層的煽動而視耶穌為寇讎。這個轉變實在太快。
其次,「約翰福音」第十八章3節與12節都記載在猶太人高層的要求下,羅馬的軍隊逮捕了耶穌。可是羅馬的軍隊會為了逮捕一位猶太人的宗教犯而出動嗎?如果羅馬的軍隊出動逮捕嫌犯,那應該是出自羅馬軍隊自己的判斷,不應該是出自猶太人高層的要求。就羅馬軍隊的立場而言,應該是為了逮捕政治叛亂犯,才會出動。
還有,根據福音書所述,耶穌被逮捕當天晚上,猶太人最高評議會就立刻召開法庭,可是按照慣例,猶太人的法庭都是在白天召開。
然後,猶太人的法律中也沒有「自稱神之子的人要判死刑」這條。
「馬可福音」第十五章64節如此寫道︰「大祭司說︰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可是,根據猶太聖法經傳(Talmud)︰當法庭的所有法官全體一致判決死刑時,這個死刑判決無效。因為通常在法庭會有兩種意見,如果只出現一種意見,那就表示這不是一個公正的審判。尤其死刑是極刑,必須如此慎重。
所以,當法庭的所有法官全體一致判決死刑時,可能是因為全體法官都有偏見,嫌犯因而得以免訴;或是因為全體法官情緒太激動,因此會等一夜冷靜之後,隔天再審。然而耶穌卻沒有受到這兩者的待遇之一。
法國的Sartre在他的著作「猶太人」中寫道︰「猶太人殺害耶穌的說法,只不過是基督教為了宣傳,所杜撰出來的傳說。」
很多優秀的學者都支持這樣的看法。
「約翰福音」第十章31至33節如此寫道︰「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
從這段記載看來,耶穌的死,起碼有一大部份應該與猶太教內部的宗教問題有關。
耶穌與他的直傳門徒大都是工匠、漁夫階層出身,而保羅(Paulos ?–62)則是擁有羅馬市民資格的中上階級文化人。一開始,保羅迫害基督徒,到處尋捕基督徒。後來在大馬士革城外,看到耶穌的幻像,而呈現180度的大轉變。保羅從基督教的敵對者變成基督教的傳教者。保羅從來沒有見過耶穌,卻成為耶穌的忠實跟隨者。耶穌的直傳門徒都以耶路撒冷為傳教據點,保羅則以敘利亞為傳教據點。耶穌的直傳門徒都以猶太人為傳教對象,自己也遵守猶太教的律法。保羅則以異邦人(非猶太人)為傳教對象。他告訴異邦人︰由於耶穌的死,律法已經結束。「羅馬書」第三章28節如此寫道︰「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有些學者就認為耶穌直傳門徒所宣揚的是「猶太人基督教」,保羅所宣揚的則是「異邦人基督教」。保羅在基督教的發展史中佔極重要地位,有些學者就說︰「究竟基督教的真正創始者是耶穌,還是保羅?」
保羅雖然生長於遠離猶太本土的文化都市,可是卻具有猶太民族意識。「腓立比書」第三章5節如此寫道︰「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和「加拉太書」第二章都有提到「猶太人基督教」與「異邦人基督教」的爭執。「猶太人基督教」要求應該給異邦人行割禮,而且要他們遵守摩西律法。「異邦人基督教」則持相反意見。這次的爭執很重要,關係基督教的未來。
如果以保羅為中心的反主流派,也就是主張向異邦人傳教的派別,輸給主流派內的強硬論者,那麼,基督教大概就不會發展成世界宗教。基督教會成為猶太教內的一個分派。
西元後66年,爆發猶太叛亂。西元後70年,羅馬軍燒燬耶路撒冷神殿,徹底鎮壓猶太人。結果以神殿為活動中心的「猶太人基督教」逐漸消失在歷史舞台。
西元64年上任的猶太總督佛羅魯斯,很愚蠢地派人搜括耶路撒冷神殿寶庫的金銀珠寶,而傷害猶太人的感情。猶太人當然表現出反抗的姿態。佛羅魯斯不僅逮捕、殺害反抗的猶太人,還放任羅馬士兵搶劫耶路撒冷。就在猶太人忍無可忍之際,佛羅魯斯居然強迫猶太人歡迎從他處增派來的羅馬軍。西元66年,猶太人的怒火終於爆發。
其實不管羅馬人施的是善政,還是惡政,被羅馬帝國統治這件事,對自以為是「選民」的猶太人而言,都是自尊心的一大傷害。然而對羅馬帝國而言,巴勒斯坦這塊地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對羅馬帝國的通商和國防上都不可或缺。
(待續)
理州上 2011年7月好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