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沒有軍隊的國家——哥斯達黎加(4)
沒有軍隊的國家——哥斯達黎加(4)
有趣的是除了這位大學生之外,還有政府機構的公務員控告總統。他就是「擁護住民局」局長。他之所以控告總統,理由是︰支持美國向恐怖份子宣戰,會樹立不必要的敵人,威脅哥斯達黎加的住民,他既然身為「擁護住民局」局長,就不能坐視。結果當然是他勝訴。不過他也因此得罪政府,受盡冷落。後來他辭職,參加選舉,並且當選為國會議員。
任何一個國家都有官僚文化,公務員只做份內的事,明哲保身。哥斯達黎加也不例外。但是這位「擁護住民局」局長說︰他的內心本來有官僚文化和哥斯達黎加文化在拉鋸,後來哥斯達黎加文化勝利,讓他提出控告。
第四法庭判決總統違憲的理由有下列幾點︰
第一,總統違反憲法的理念——非戰。哥斯達黎加的憲法雖然不像日本一樣,明記放棄戰爭,但是其條文之間已經顯示出放棄戰爭的理念。
第二,總統違反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憲章第二條明訂禁止戰爭。換言之,第四法庭認為哥斯達黎加總統支持美國攻擊伊拉克,是認同美國違反聯合國憲章,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第三,基本人權問題。第四法庭認為美國攻擊伊拉克,是嚴重侵犯人權。
由於第四法庭的判決,哥斯達黎加總統不得不撤回對美國的支持。經過這個事件,哥斯達黎加總統聲譽大損,接下來的選舉,哥斯達黎加總統的所屬政黨「基督教社會聯合黨」大敗,淪為小黨。
這個事件顯示出「和平」和「人權」的價值觀在哥斯達黎加是如何根深柢固。
哥斯達黎加的醫療制度是全民保險,不過也有許多貧窮的哥斯達黎加人繳不起保費。但是這些沒繳保費的人到了國立醫院卻能夠免費看病。國立醫院的患者較多,必須等待。所以有錢人除了國家的保險之外,還加入民間保險,這樣就能到患者較少的民間醫院看病。國立醫院接受所有的患者,不管有沒有繳保費。尼加拉瓜來的非法居民就常光顧國立醫院。哥斯達黎加認為醫療不是繳保費者的特權,也不是擁有哥斯達黎加國籍者的特權。醫療是基本人權。
哥斯達黎加於1882年廢除死刑。1997年,哥斯達黎加政府向聯合國提案禁止核子武器條約。
哥斯達黎加雖然重視人權,但是國內卻有人權問題。第一個人權問題是女性和兒童常常成為受害者。原因是出在哥斯達黎加的男人,傳統上有大男人主義。女性和兒童因此常常成為大男人主義的受害者。許多哥斯達黎加的男人對出生的嬰兒都不承認是自己的孩子。2000年出生的嬰兒,有5成在戶籍上是「父親不詳」。因此社會上有許多「母子家庭」,這對女性和兒童的人權,當然是一種侵犯。
為了改善這種現象,2001年成立「責任親權法」。根據這條法律,母親可以「指名」孩子的父親是誰。被指名的男人如果有異議,可以申請鑑定DNA,鑑定費用由國家出。這條法律成立之後,「父親不詳」孩子的數目就大幅減少。
另一個人權問題是原住民問題。許多原住民住在偏遠的「原住民保護區」,與住在都市的哥斯達黎加人很少接觸。大多原住民都很貧窮,而且都已經喪失傳統文化。
此外,哥斯達黎加還有高齡者的人權問題。「高齡者問題審議會」委員長嘆氣地說︰「哥斯達黎加沒有尊敬老人的價值觀!」例如公車上雖然有博愛座,但是很少有人讓位給老人。為了改善這種現象,政府成立「高齡者問題審議會」,教導人民要尊敬老人,並且也告訴老人︰「你有高齡者的人權。」
哥斯達黎加是全世界生物種類最豐富的地方。有50萬至100萬種植物、5萬種昆蟲、208種哺乳類、850種鳥類。全世界的動植物種有5%在哥斯達黎加。尤其是全世界的蝴蝶類有10%在哥斯達黎加。這是因為哥斯達黎加位於南北美洲之間,有種種氣候帶之故。然而到了現代,由於環境破壞之故,許多動植物都面臨絕滅的危機。
哥斯達黎加原本是低開發,到了1960年代,隨著世界經濟的成長,哥斯達黎加也興起畜牧的熱潮,森林被砍伐,變成牧草地。砍下的木材則輸出。結果各地水源開始枯竭。哥斯達黎加人開始了解森林對水源的重要性。還有到哥斯達黎加賞野鳥的觀光客越來越多,也讓政府發覺保護自然的重要性。因為保護自然就是保護觀光資源。
到了1990年代,這回哥斯達黎加興起環保熱潮,政府陸續指定國立公園或自然保護區,其面積為國土的4分之1。現在不但在國立公園或自然保護區,連在私有地,即使要砍伐一棵樹,也必須獲得許可。
哥斯達黎加的和平是積極性和平。消極性和平只是避免戰爭,但是積極性和平除了避免戰爭之外,還考慮民主主義、人權與環保。消極性和平還有一個缺點是不關心遠方的國家,只在意眼前和周遭的事物。以及「不見棺材不流淚」,換言之,如果不發生嚴重事件,就不關心。
如果用一句話來表達哥斯達黎加人的和平理念,那就是「純樸的生活與人生」。現在你若到哥斯達黎加買土產品,幾乎在土產品上都會印有這句話︰「純樸的生活與人生」。
(全文完)
贖罪者理州上 2014年3月好日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