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日 星期日

改變中的民主主義

改變中的民主主義
長久以來,民主主義就被定義為「多數支配少數」,但是1960年代以後,民主化運動的特徵卻是,以往被差別的少數者(例如美國黑人、原住民、同性戀者)發出不小的聲音。
決定要看哪一個電視節目是個人的事,但是若是色情節目,則不能任由兒童觀看。這時決定要看哪一個電視節目就不是個人的事,必須受到限制。問題是誰來決定?決定到什麼範圍?以憲法為例,有些東西不能藉民主主義剝奪,最典型的是「人權」。「人權」不是眾人同意(合意)而產生,它是超越合意的東西(天賦人權或自然權),因此不能藉民主主義(合意)剝奪,憲法必須有這樣的規定。「人權」包括生存權、環境權、少數者權等。
在理論上,經由民主主義的程序,可以把統治權交給獨裁者,民主主義和獨裁並不一定矛盾。希特勒當初就是經由民主主義的程序,而取得政權。只是我們很難想像經由民主主義的程序,取消言論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
20世紀民主主義的特徵是,政府大幅介入社會各領域,例如課累進稅、訂定保護勞工的各種法律、訂定各種社會政策。但是這種變化並不一定都是好事,首先在這種「社會國家」裡,隨著政府的工作增加,社會越來越依賴政府,社會便會喪失對國家的自律。實質上,國家的權力會從議會制轉變成行政官僚制。到了20世紀,這樣的傾向隨著世界大戰而更明顯。第一次世界大戰大幅改變戰爭的性質,戰爭不只是前線的戰鬥行為,戰爭變成總力戰,已經失去前方和後方的區別。福祉國家化有一個好處,就是獲得貧窮階級對戰爭的支持,讓他們願意上戰場。全體人民和政府,經由戰爭,心連心,團結在一起,共同對付敵人。世界大戰結束後,這樣的團結系統仍舊在,通過戰後經濟擴大期強化。還有一個原因︰西方必須顯示對共產主義的優越性。通過20世紀的經驗,這樣的社會民主主義被認為是不可逆的進步方向。
海耶克(Hayek18991992)認為民主主義是唯一能夠從專制政治手中保護我們的東西,是一種值得保衛的理想,也是能夠讓政權和平地交替的方法。不過,海耶克也批評民主主義的缺點,例如他批評利益集團民主主義。利益集團為了實現自己的特殊利益,不惜用選票與政客交換。現在的政黨已不是因為理念和價值觀相同而結合,他們是為了特定利益而結合。
海耶克認為民主主義應該接受法律的支配。法律不會考慮特殊利益,它具有「一般性」。但是自從英國產生議會主權之後,「議會萬能」的觀念就普及開來,因而喪失法律對民主主義的制約
海耶克主張立法院的議員有15年的任期,讓議員不必擔心選票。從45歲至60歲的國民中,選出有判斷是非能力的人擔任議員。每年交替15分之1,禁止再選。這樣就可以完全斷絕議員與特殊利益的糾纏。對海耶克而言,個人的自由是目的,民主主義則是為了實現這個目的之手段。
法蘭西斯·福山(1952-)在著作「歷史的終結」中,認為「自由民主主義」是世界最後的政治體制,應該不會再出現取代「自由民主主義」的其他政治體制。著有「文明的衝突」的美國政治學者杭廷頓(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19272008認為表面上速食店、牛仔褲等美國文化傳遍全世界,但是在人生信念等更根本的事情上,西歐的價值觀(自由民主主義)卻不被接受,反而被強烈排斥。因此西歐的價值觀已經沒有普遍性,它只是世界中,特殊的東西。
「少數服從多數」是民主主義的常識,但是為何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為何多數擁有這個權威?多數的意見就是正確的嗎?
例如工會按照民主主義的程序,決定罷工,但是其中有一個勞工覺得罷工不對,然而因為他是少數,因此他的意見就被否定,最後他必須參加違反他意志的罷工。法國學者Tecqueville1805-1859)和英國學者米爾(Mill 1806-1873)用「多數者的暴政」來批判民主主義的現狀。
到了19世紀,民主政之所以被人和暴政連在一起,以「輿論」的出現關係很大。輿論的支配深入社會各角落,讓你想逃也逃不掉。19世紀的思想家們早已看出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現在不僅還存在這個問題,而且還變得更嚴重。真理有時會掌握在少數者手裡,多數者的意見也不一定正確。1960年代以後,民主主義思想的大改變之一是對少數者價值(語言、宗教與傳統等)的尊重。
「民眾主義」(populisme)是指從政者為了選票,努力博取選民的歡心。他們將政治的爭執點極端單純化,非黑即白,非善即惡,並藉媒體,使用市場行銷的技巧,讓政治「show化」。
民族主義是於近代才形成,或以前就存在?後者認為民族固有的歷史、傳統、思想很早以前就存在於民族之內。前者認為民族主義是於近代因某種目的,人為創造出來的幻象。
就一般常識而言,重視國際關係與和平的人是左派,重視國家和民族利益的人是右派。然而這種組合多少有一些偶然性,因歷史狀況的改變,民族主義與左派、右派的關係可能互換。右派之中可能出現重視國際關係的人,左派之中也可能出現親民族主義的人。
在歷史上,民主主義不一定支持和平。史上最初的民主政體雅典,經由不斷戰爭,而成為海上帝國。不過在歐美的學術界,許多學者認為民主主義各國之間不會發生戰爭,這稱為「民主主義的和平」(democratic peace)。
康德在論文「為了永遠的和平」中,指出國際和平的條件是,廢除常備軍、創立國際組織以及各國擁有共和政體。共和政體便是主政者遵循法律的政體。這樣主政者就不會為了個人的利益或感情而發動戰爭。這和「民主主義的和平」論很像,事實上,自從19世紀以來,民主主義各國之間就沒有發生戰爭。
「民主主義的和平」論者認為,戰爭都是由民主主義國家發動的。人們認為經濟發展可以促成民主化,若是如此,沒有經濟發展的貧窮國,同時也是民主主義國家,很可能成為將來發動戰爭的定時炸彈。然而現況是民主主義的經濟富裕國家,在經濟上將民主主義的貧窮國家,造成從屬地位,形成國際上的貧富不均現象。因此將民主主義與和平劃上等號,是無視於貧窮國家無法達成民主化的原因,將戰爭的責任強推到民主主義的貧窮國家身上。這對他們不公平。
有些學者認為民主主義本來就是要讓民眾滿意,本來就是一種「民眾主義」。但是另有一些學者認為民主主義與「民眾主義」必須區分清楚,「民眾主義」是一種墮落的民主主義,民主主義必須從「民眾主義」中解救出來才行。只是要區分民主主義與「民眾主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眾所周知,美國總統林肯於南北戰爭時,於蓋茲堡演講中,提到「人民的、由人民、為人民」(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雖然沒有提到民主主義,但是後人認為這句話精確詮釋了民主主義的意義。問題是這3樣,哪1樣最重要?許多學者認為「由人民」(by the people)最重要。因為「由人民」,才能實現民主主義,而「為人民」不一定要靠民主主義,其他制度也可以實現。例如普魯士的弗里德希大帝(1712-1786)實行「啟蒙專制」就是典型。
美國政治的影響力現在已經超越自己的國家,而遍及世界。例如美國發動的戰爭,以及經濟援助,都會影響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民。許多人的生死都被美國的政策左右。然而這些深受美國政策影響的人,卻對美國的總統選舉沒有投票權。這也可說是現代民主主義的矛盾之一。
(全文完)
理州上  201212月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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