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5日 星期四

宗教改革時代的社會史(2)

宗教改革時代的社會史(2
宗教改革初期有「破壞聖畫像運動」。聖畫像安置在教會內部耶穌基督、聖母馬利亞或其他聖人的像或繪畫。根據基督教的教義,嚴格地說,不應該安置、膜拜這樣的畫像。但是中世紀初期以來,天主教為了向民眾布教與加強信仰,允許安置、膜拜這樣的畫像,甚至積極鼓勵。
不過,宗教改革派斷然否定聖畫像,要求天主教的教會拿掉聖畫像。雙方的差異在於信仰觀的不同。天主教認為一般信徒無法直接與神接觸,在神與一般信徒之間,必須有教會或聖職者作媒介;宗教改革派則認為一般信徒可以與神直接對話。天主教認為一般信徒若要死後進天國,死之前必須有聖職者為他進行一定的儀式;宗教改革派則認為只要信仰夠虔誠,一般信徒不需要聖職者的幫忙,就可以進天國。
天主教認為為了崇敬神,必須在教會裝飾彩色玻璃、花,製造出莊嚴的氣氛;宗教改革派則認為教會只是信徒間信仰交流的場所,製造出莊嚴的氣氛並不重要。換言之,天主教重視空間的氣氛;宗教改革派則重視理念。這種差異現在仍存在。到歐洲旅行時,若教會內部有彩色玻璃和花,那就是天主教的教會,若教會內部很簡單,那就是宗教改革派的教會。
蘇黎世雖然是瑞士的都市,使用的語言卻是德語,一切生活習慣也和德國一樣。1508年,聖母馬利亞升天節時,50公里的路程,有1500名信徒參加遊行,信徒來到聖母像面前,脫掉帽子,下跪,口呼︰「請保佑我!」但是宗教改革開始時,情況完全改變,群眾展開「破壞聖畫像運動」。1523年,1位男子麥亞與同伴闖入蘇黎世的佩特教會,破壞裝飾得很華麗的祭壇。當司祭想要立即修復時,麥亞對他說︰「教會四周有許多饑餓的窮人,如果教會有錢裝飾這麼華麗的祭壇,應該很容易幫忙那些窮人!」
修道士還俗與聖職者結婚,成為是否支持宗教改革的證明。修道士一般是在修道院中過著與世俗社會隔絕的生活。而在天主教,聖職者必須過著禁欲的單身生活。
馬丁路德於1505年,立志要為信仰而活。雖然父親反對,他還是進入奧古斯丁修道會。但是十多年後,當他著手宗教改革時,他認為修道士制度是違反神意的制度,必須廢除。馬丁路德並且認為所有的聖職者都應該結婚。因為神希望每個人都結婚生子。當初馬丁路德並沒有想到自己也結婚,但是在他周圍朋友的鼓勵下,他於1525年,與從一個修道院中逃出的修女凱瑟琳·馮·波結婚。1523年,天主教薩克森大公領邦一所修道院的修女們寫信給馬丁路德,問他︰「我們今後要何去何從?」馬丁路德答應要幫她們逃脫修道院。但是根據天主教教會規定,誘拐修女是死罪。尤其薩克森大公是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他為了防止自己的領邦內發生修道士還俗,平常就實施嚴格的監視。但是馬丁路德在數位朋友的幫助下,成功地將希望還俗的12名修女,用馬車偷運出來。其中3名回到自家,剩下9名則暫時由馬丁路德照顧。她們都希望結婚。當時的女性除了結婚,沒有其他出路。馬丁路德也幫她們一一找到結婚對象。只有凱瑟琳·馮·波還沒找到結婚對象。而在馬丁路德所認識的男性裡,只有自己還單身。他的朋友就說︰「你若和凱瑟琳·馮·波結婚,一切就很完美。」於是馬丁路德和凱瑟琳·馮·波結婚。
中世紀以來,有許多聖職者若可能的話,很想結婚。尤其修女之中,許多不是心甘情願當修女。當時許多女子修道院成為貴族家庭多餘女兒的養育所。換言之,當時的女性過剩,每年有一定數目的女性無法結婚。她們就被送進女子修道院。在中世紀,男性常常由於與別人鬥毆或戰爭而死亡,因此男性的數目較女性少。15世紀至16世紀,紐倫堡的男女比率為100120.7貴族和富裕的家庭,常常附帶一筆錢,把女兒送進女子修道院。富裕的商人常常在遺書中明記,哪一個女兒若達到適當年齡,還嫁不出去,就將她送進女子修道院。並且還明記要送多少錢給女子修道院。馬丁路德的妻子凱瑟琳·馮·波,就是貴族家庭的女兒。
當時德國的一首民謠的歌詞有這樣的內容︰「神啊!請讓把我弄成修女的人遭受毀滅!」修女一輩子必須在女子修道院中,過著安靜虔誠的生活。然而她們之中有不少人,認為這樣的生活簡直像在坐牢。
16世紀後半的奧古斯堡,天主教與宗教改革派共存。奧古斯堡市於1534年,應都市多數居民的要求,引進宗教改革。不過當1547年天主教陣營在德國首次宗教戰爭中取得勝利時,市政府基於外交判斷,決定修正政策,於1555年的「宗教和議」中,決定讓雙方共存。今天在奧古斯堡市,每年的88是奧古斯堡市規定的放假日,這天稱為「和平紀念日」,以紀念1555年,天主教與宗教改革派共存。
當波蘭天文學者哥白尼(1473-1543)主張地球繞著太陽轉時,馬丁路德嗤之以鼻,說︰「那就好像坐在正在移動的馬車裡,以為自己靜止,而旁邊的樹木在動一樣。……我相信聖經的記載,約書亞命令太陽靜止不動,而非命令大地靜止不動。」約書亞是摩西的繼承人,根據舊約聖經的記載,他為了作戰的需要,命令太陽與月亮靜止不動。神便讓太陽與月亮靜止不動一天。
1582年,羅馬教宗格利高里13世(Gregorius)宣布採用「格利高里曆」,而與宗教改革派產生新衝突。天主教要求宗教改革派儘速採用「格利高里曆」,可是宗教改革派仍然固執使用以往的「儒略曆」(Julius)。「格利高里曆」是我們現在使用的曆。在西歐,從古羅馬時代到16世紀末為止,都使用「儒略曆」。「儒略曆」是西元前46年,羅馬皇帝尤利烏斯˙凱撒(Gaius Julius Caesar西元前102-44)命令亞歷山卓的曆法學者制定的。不過由於「儒略曆」稍微有些缺點,因此教宗格利高里13世成立新曆法委員會,委員會研究的結果就是「格利高里曆」。從科學的角度看,「儒略曆」改成「格利高里曆」非常合理,可是這時候,宗教改革派與天主教的鬥爭正如火如荼,因此改曆成了新的衝突點。
教宗格利高里13世要求各國君主採用「格利高里曆」,可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魯道夫二世(Rudolf 1552-1612)擔心德意志、奧地利的宗教紛爭會因而擴大,對改曆便很消極。1583年,教宗格利高里13世再度催促,可是神聖羅馬帝國決定讓各地自行判斷。因此宗教改革派的領邦與自由都市決定不改曆。不過到了18世紀,宗教改革派不得不承認「格利高里曆」在科學上比較正確。1700年,宗教改革派領邦德意志、荷蘭以及宗教改革派丹麥與挪威採用「格利高里曆」,1752年,英國,1753年,瑞典也相繼採用「格利高里曆」。
奧古斯堡市於1583年便已決定採用「格利高里曆」。可是宗教改革派聖職者強烈反對。4名宗教改革派的市參事會員向市政府提出反對改曆的文書,文書的內容是說,由於宗教改革派的市民不服屬於天主教教會,所以沒有必要遵從教宗格利高里13世制定的「格利高里曆」。
不過,由於奧古斯堡市的市參事會,有25名天主教會員,但是只有20名宗教改革派會員,因此表決的結果,通過採用「格利高里曆」。
宗教改革派便向神聖羅馬帝國德意志的最高審判機構「帝室審判所」控告,認為市參事會的決定違反了1555年的「宗教和議」,要求市參事會立刻撤回這個決定。「帝室審判所」審判的結果,認為市參事會的決定的確違反了1555年的「宗教和議」,除了要求市參事會立刻撤回這個決定外,還必須繳罰款10馬克金塊。改曆必須暫時保留,一直到宗教改革派同意為止。
不過,「帝室審判所」的審判並沒有強制力,因此市參事會仍然決定改曆。但是市政府決定讓宗教改革派在教會的節慶日時,按照自己的曆法慶祝。
但是,奧古斯堡市的肉販幾乎都是宗教改革派,因而產生一個問題。那就是復活節的前6週半(45天)是四旬節,在這期間照規定禁止吃肉,稱為「謝肉節」(carnival)。如果宗教改革派的肉販,按照自己的曆法,嚴格遵守「謝肉節」,不販賣肉的話,天主教的市民,除了按照自己的曆法不吃肉之外,也要在宗教改革派的肉販不販賣肉的期間,無法吃到肉。大概有2個半月的期間,無法吃到肉。市政府很憤怒,便決定取消6家肉販的販賣許可。
為了解決層出不窮的困擾,1583年,「帝室審判所」宣布今後奧古斯堡市的市民,必須遵守「格利高里曆」。
(全文完)
理州上  20134月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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