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優生學(3)

優生學(3
1923年,德國醫生畢特斯向薩克森州政府提出9個項目的斷種法案。畢特斯在法案中主張,對智障、先天視障、先天聽障與跟不上初等教育的小孩,得到雙親的同意之後,免費為其實施不孕手術。並且對在公立設施中的先天視障、先天聽障、智障、精神病患者,當其想出設施時,條件是實施不孕手術。此外,這些人(即使不在公立設施中)想要結婚時,條件是實施不孕手術。還有對性犯罪者實施去勢手術。並且對生出2位以上私生子的女性實施不孕手術。另外,犯罪者若自願接受實施不孕手術,則可以獲得減刑。
納粹期實施的不孕手術件數高達36萬至40萬件。1935年,德國制定「婚姻健康法」,規定有結核病、性病、遺傳病和精神病的人不准結婚。而且,在結婚的時候,必須向保健局提出證明沒有上述疾病的「適合結婚證明書」。另一方面,對健康的德國人,在結婚和生產時,予以特別貸款,多產的母親也予以「母親十字勳章」表揚。對健康的德國人,嚴格禁止其避孕或墮胎。
1935年,納粹德國制定「血統保護法」,禁止德國人與猶太人結婚。另一方面,猶太人之中也有優生學者。1927年,在柏林成立的優生學研究所,就有許多猶太人優生學者。其中一位是高許密(Goldschmidt 1878-1958)。高許密認為自然界不容許「低價值者」存在,文明社會卻允許其生殖,這犯了極大的錯誤。
1939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納粹德國在國內以及佔領地區,殺害設施裡的殘障兒與精神病者。犧牲者人數至少有7萬人。
納粹德國的優生政策在1939年時可說已經結束。因為第1優生學者認為戰爭是「反淘汰」,而納粹德國於1939年侵略波蘭,引起第二次世界大戰。這個興起戰爭,與優生政策背道而馳。第2優生學者反對殺害殘障兒與精神病者這種方式。優生學者認為將自然界施行的淘汰,移到出生前實施,是優生學的課題。優生學的目的是要解開遺傳的秘密,設法讓「低價值者」不要出生。因此若在「低價值者」出生、成長之後,再予以殺害、淘汰,優生學就失去存在的理由。
實施斷種法的不只是納粹德國,還有丹麥、瑞典、挪威、芬蘭這4個北歐國家。此外,還有瑞士與愛沙尼亞。
1930年代以後,4個北歐國家施行強迫性不孕手術。1880年代以後,丹麥透過翻譯外國文獻,吸收優生學的知識。丹麥人凱拉原本盡力於異常者福祉,對美國當時對智障者施行不孕手術,不以為然,認為只要將智障者收容在設施裡,與社會隔離就足夠。但是隨著優生學的知識在丹麥普及之後,凱拉逐漸改變想法,最後贊成施行不孕手術。1920年,他向政府要求設置委員會,檢討是否對智障者施行不孕手術。同時,丹麥的政治人物中也有人肯定優生學,例如社會民主黨的斯汀凱認為社會福祉與優生學並非相對立,相反的,為了讓社會福祉更充實,需要優生政策。因為施行優生政策之後,能夠讓需要社會福祉的人減少,而讓真正需要社會福祉的人,獲得更充實的社會福祉。
1929年,丹麥制定斷種法,這是歐洲各國之中,僅次於瑞士的斷種法。這個斷種法的第1條規定,對有性犯罪可能的人,可以施行去勢手術。第2條規定,對精神病院等設施中的「異常者」,可以施行不孕手術。
丹麥並於1922年,規定智障者和精神病者,在結婚時,必須獲得法務部長的許可。這個法律,納粹德國要等到1935年才制定。可見丹麥在優生政策上,領先了納粹德國!
丹麥又於1934年,制定「處理精神薄弱者法」,根據這條法律,不需要本人或家人的同意,便可將智障者送進設施,而且可以在不需要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對設施中的智障者施行不孕手術。並且之前的斷種法限定對象為成人,這條法律則擴及為成年者。
瑞典則於1915年修改「婚姻法」,禁止智障者和精神病者結婚。瑞典於1934年制定斷種法。根據這條法律,不需要本人的同意,只要醫生的鑑定或保健局的審查,便可施行不孕手術。諾貝爾獎得獎者瑞典的Myrdal夫妻,在著作「人口問題的危機」中,認為必須對「退化的人」強制施行不孕手術,以淘汰他們。
此外,瑞典也對少數民族「吉普賽人」,以半強迫的方式,施行不孕手術。瑞典當局威脅吉普賽人,若不接受不孕手術,就要拿走他們的孩子。
1999年,瑞典政府開始對被強迫接受不孕手術的被害人,給予補償。補償款每人175千克朗。被害的人數為722人。
1997年,法國的雜誌報導過去有15千位女性精神病患被強迫接受不孕手術。「15千」這並不是經過仔細調查的數字。根據一位社會學者在法國某設施的調查,設施中的260位女性精神病患之中,有35%被強迫接受不孕手術。而全法國設施中有44千位女性精神病患,因此較正確的估計數應該是44千乘以35%,為15400
1970年,在日本橫濱市,一位母親殺死自己的重度障礙兒子。當地的「身心障礙者父母之會」以「目前障礙兒的生存權被社會否定,因此殺死自己的障礙兒子,情有可原」為理由,向橫濱市長提出減刑請願書。
1980年,渡部昇一(1930-)在雜誌發表的隨筆「神聖的義務」,引起很大的社會爭論。渡部昇一主張「不要生出有劣惡遺傳的孩子」。另一位作家大西巨人(1919-)在「朝日新聞」為文批評「簡直在稱讚希特勒」、「這無疑是獎勵弱肉強食,捨棄劣弱者」。民間團體「青芝會」也認為渡部昇一的主張是「抹殺、否定障礙者」,而展開抗議行動。渡部昇一在隨筆中,批評擁有2位罹患血友病孩子的大西巨人,認為大西巨人沒有防範於未然。防範於未然是理性人對社會神聖的義務。渡部昇一在隨筆中,還介紹法國生理學者卡羅(Carrel 1873-1944)曾主張「自認有劣惡遺傳基因的人,應該發揮犧牲和克己的精神,不要把劣惡遺傳基因留下來。」此外,渡部昇一在隨筆中,還說德國之所以有活力,是因為希特勒把遺傳上有缺陷的人與吉普賽人,全部處理之故。
戰後,日本防止遺傳性疾病孩子出生的專家們,最擔心的是人們將希特勒的記憶與防止遺傳性疾病孩子出生扯在一起。因此對他們而言,渡部昇一的隨筆真是帶來極大的負面效果。
1970年前後,美國人再度對優生學持負面看法。原因是1. 1960年代,美國興起公民權運動,接著興起弱勢族群(例如殘障者與同性戀者)運動。2. 1960年代後半,興起反公害運動與反越戰運動,人們對科學家投以更嚴格的眼光。3.分子生物學越來越進步,科學家越來越明白遺傳的原理,讓人類操縱DNA的可能性越來越大,而使得有些人憂心忡忡,擔心人類可能會侵犯神的工作範圍,擔心有一天人類社會將變成優生社會。
(全文完)
理州上  20133月好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