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1)
「自私的基因」(天下文化)是美國學
者道金斯(1941-)的著作,部份精彩
內容如下:成功的基因有個主要的特性,
就是「極端的自私」。然而,我們會發
現在特殊的情況下,動物個體的基因會
借用有條件的利他主義,來達到它本身
自私的目的。
人類社會若只是奠基在無情自私的基因
法則上,那這個社會將是很汙穢的。不
幸的是,無論我們多惋惜某件事,卻無
法使它不成為事實。如果你想去建立一
個大家都樂意合作,而且大公無私地
追求共同好處的社會,那你就錯估了生
物的天性。所以我們得努力「教導」如
何利他和博愛,因為我們性本自私。同
時也要了解,我們身上自私的基因在想
些什麼,因為這樣至少有機會去攪亂它
們原始的設計,而這是其他物種永遠辦
不到的。若你以為基因的遺傳特徵,是
固定而不能修改的,就大錯特錯了。基
因也許教我們要自私,但我們不必完全
遵照它的吩咐。只是,假如天生就有利
他基因的話,行善就不會那麼難學了。
在動物界中,人是最獨特的,因為人相
當受制於文化,以及由學習和傳承而來
的影響。
有些人可能會說:文化對人類太重要了,
基因和了解人類的天性,實在是不相關
的。但有些人卻持相反的看法。不論是
贊成或反對,全取決於你所持的立場,
也就是先天或後天,何者決定人類的本
性?
很膚淺地去看一種明顯的利他行為時,
我們往往都會認為利他者都一定會犧牲
自己(其實很少如此),才能使受惠者
生存。但通常在我們審視這些明顯的利
他行為後,會發現這些行為只不過是
「自私」的偽裝。
要對「個體選擇」這題材做個快速回答,
我只能這樣講:即使在一群利他者中,
也總會有少數個體不願做任何犧牲。假
如在利他群體中只有一個自私的傢伙,
隨時準備貪圖其他人的利他性,他會比
其他人容易生存及留下子孫。然後他的
每一個後代,都會遺傳到這種自私的特
質。在這種天擇下,經過數代之後,這
利他族群就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抵消了,
而和「自私族群」沒有分別。
縱使我們認為在純粹的利他族群中,不
可能會有任何敗類產生,但我們仍很難
去阻止自私的個體,從鄰近的自私族群
中移入利他族群,且藉由通婚汙染利他
族群的純粹性。
基因是自私的最基本單位。
為何動物不在每一個可能的機會下,一
舉殺死同種的對手呢?對於這個問題的
一般答案是,這種明顯的好鬥,牽涉到
的不僅僅是顯而易見的時間和精力的消
耗,還牽涉到成本和利益。例如假設B
和C都是我的對手,而且我碰巧遇到B,
作為自私的個體,我似乎會直覺地試圖
把他殺死……但是等一下,B不只是我
的對手,也是C的對手。如果殺了B,
我使C少了一個對手,就可能帶給C
一大好處;我也許最好還是讓B活著,
因為他以後可以和C競爭或格鬥,而間
接對我有利。
這個例子的含意是:胡亂殺死對手,可
沒有明顯的價值。在一個大而複雜的競
爭系統中,將某個對手從舞台上除去,
未必有好處,反倒是其他對手可能從他
的死亡中,得到比你還多的好處。這是
病蟲防治中心的官員從難纏的案例中,
學到的教訓:當你碰到某種嚴重的農作
物害蟲,你發明了撲滅的好方法,而且
興高采烈地使用。最後卻發現,另一種
害蟲從撲滅行動中得到的好處,往往比
人類的農業還多。
很多物種都是母親比父親更有把握孩子
是她的。因為是母親產下明顯易見的蛋,
或直接胎生孩子,她知道誰有她的基因。
可憐的父親受騙的機會就大得多了。因
此可預期,父親不會像母親那樣用心照
顧幼兒。
同樣的,外祖母對孫輩的血統也比祖母
有把握,所以對外孫的利他傾向也比祖
母強烈。這是因為她們對女兒的孩子沒
什麼疑問,但他們的兒子就有可能戴綠
帽子。
外祖父對外孫血統的把握,跟祖母對孫
兒血統的把握相同,因為雙方都各有一
代的確定和一代的不確定。同樣的,
舅舅對外甥兒女的福祉,比叔叔伯伯更
關心;大致而言,舅舅的利他傾向與阿
姨或姑媽同級。事實上,在一個普遍存
在婚姻不忠貞的社會裡,舅舅的利他傾
向有時還超過父親,因為他們對於自己
跟外甥的關係更有信心。他們知道,
至少外甥的母親是他們的同母姊妹,但
「合法的」父親卻什麼都不知道。
(待續)
2017年好日
贖罪者理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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