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利他學(1)
利他學(1)
為什麼我們會對他人親切呢?
不只是人,所有的動物會有利他行為是不可思議的事。因為利他行為會讓自己有某種損失,卻讓對方得利。在自然淘汰上,每個物種都會盡量爭取自己的利益。有一個故事是這樣︰
兩位男性在爬山時,碰到熊的攻擊。這兩位男性便拼命逃跑,可是很明顯,熊奔跑的速度較快。一位男性說︰「不行了,我們跑不過熊!」另一位男性說︰「不,我只要跑得比你快就行了。」換言之,自私是天性。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會採取自己損失,卻讓對方得利的行動呢?
社會新聞有時會有令人痛心的事件︰父母殺死兒女。加拿大的兩位心理學者調查加拿大人口每100萬人的父母殺兒女的件數,他們把父母分成有血緣關係的父母,和沒有血緣關係的父母。結果,沒有血緣關係的父母殺兒女的件數遠高於有血緣關係的父母。兩者相差約70倍。
我們最初接受別人利他行為的是自己的父母。對父母而言,兒女擁有自己的一半遺傳基因,所以會盡量照顧兒女。血緣關係越親近,利他行為越容易實現。然而如果是完全陌生人時的利他行為,又如何解釋呢?進化生物學者特利巴斯對此提出「互惠利他行為」理論。如果現在對別人採取利他行為,將來能夠獲得回報的話,就讓人有足夠的動機採取利他行為。我們的社會有許多這種「互惠利他行為」。例如,日本發生福島縣大地震時,聯合國事務總長潘基文說︰「日本過去對世界貧國慷慨援助,現在是聯合國傾力援助日本的時候。」這就是「互惠利他行為」。
但是,「互惠利他行為」要能夠成立,有一個問題必須解決。例如,有一個集團,大家都互相幫助。然而卻有人只接受別人的幫助,卻不願幫助別人。這種人適應環境的能力較強,久而久之,集團中這樣的「背叛者」會越來越多,「互惠利他行為」便消聲匿跡。
所以「互惠利他行為」要能夠成立,必須防止這樣的「背叛者」,並且讓回報能夠確實實現。
只有「互惠利他行為」理論,還無法完全解釋利他行為,因為我們有時的利他行為是不求回報。
例如有這樣一件實際發生的事︰由於下大雪之故,電車停駛,一對想要赴考場考試的父子,只好走路。一位卡車司機看到了,問明原委,便讓父子搭便車,而且還不是自己要去的方向,多繞了100公里,將父子送到考場。對卡車司機而言,這對父子是初次見面的陌生人,將來也不會再見面了。因此他的善行是不求回報。後來電視公司知道此事,要去採訪這位卡車司機,卡車司機說︰「我只不過是做了理所當然的事而已,沒什麼好採訪。」
按照「互惠利他行為」理論,沒有確實的回報,利他行為無法成立。為什麼卡車司機還要做利他行為呢?答案是,幫助別人,最後自己會獲得好處。不一定是對方直接回報,有時候是第三者替對方間接回報。這稱為「間接互惠性」。
例如有這樣一件實際發生的事︰某人開車到大賣場購物,購物完畢,正打算到停車場時,發現突然下起傾盆大雨,由於身邊沒有雨傘,只好等雨停。這時一位拿著雨傘的陌生人對他說︰「讓我帶你去車子的地方吧!」那人非常感動,下定決心今後如果看見別人碰到同樣的情形時,自己一定幫助對方。這就是「間接互惠性」。
一開始拿雨傘要帶別人的人,沒有直接獲得回報。回報是第三者得到。但是這種利他的圓圈不斷迴轉下去,說不定有一天,自己會得到某種好處。
進化生物學者Alexander認為對別人實施利他行為,即使自己沒有直接獲得回報,第三者看到了,認為「那個人真善良!」之後,說不定那位利他行為者可以得到某種好處。根據理論生物學者Novak和Zygmund的研究,在集團中,人們只幫助有好名聲的人。
假定你現在參加一個實驗。你拿到700元,你必須和另外一位實驗參加者分享這700元。你可以一個人全拿這700元,也可以分一部分給他。對方不會知道你的選擇結果,而且今後兩人也不會再見面。那麼,你會做何選擇呢?這個實驗叫做「獨裁者遊戲」。
照道理講,若以「自私是人的天性」而言,你很可能一個人全拿這700元,畢竟兩人素不相識,而且今後兩人也不會再見面。可是實驗的結果,很少人全拿這700元。例如,曾經有31位大學生參加這個「獨裁者遊戲」。結果,只有兩位大學生全拿700元。最多的情形是自己拿400元,剩下的300元給別人。一般而言,平均分給別人15%至50%。這樣的實驗都是在先進國家實施,但是這樣的現象卻不只限於先進國家。哥倫比亞大學的亨利克教授在全世界15個國家實施這樣的實驗。這些地方的生活形態有的是打獵、採集,有的是畜牧,有的是農耕。當地人的價值觀和收入也都不同。然而實驗的結果,他們平均分給別人25%至45%。換言之,即使文化和生活習慣不同,人類不會全部佔為私有,會多少分一些給別人。
但是在實際生活上,當事人的能力會影響他對別人的幫助。要幫助別人,首先要自己有那個能力。例如,看到別人提著很重的行李,想要去幫助,但是若自己沒有足夠的力氣,也沒辦法。看到別人生活窮困,想要去幫助,但是若自己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也沒辦法。
(待續)
贖罪者理州上 2014年4月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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