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聖經、可蘭經、佛典(8)


在傳統上,這段問答的解釋是,政治與宗教


必須分離,也就是政教分離。不過也有人


提出另外的解釋,也就是:羅馬皇帝雖然搾


取民眾的稅金,神殿也搾取民眾的神殿稅,


所以是50步笑100步。


在最後的晚餐,耶穌告訴弟子誰將要出賣他。


馬可福音第14章18節如此記載:「耶穌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


個與我同吃的人要出賣我了。』他們就憂愁


起來,一個一個的問他說:『是我嗎?』耶


穌說:『是十二個們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裡


的那個人。』」


馬可福音第14章61節如此記載:「大祭司


問耶穌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


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


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


臨。』」大祭司聽了,認為耶穌是冒瀆者。


耶穌被確定有冒瀆罪之後,就被帶到羅馬


的猶太總督官邸。根據馬太福音第27章3


節記載,出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定了罪,


就後悔,把那30塊錢丟在神殿裡,出去吊


死了。


總督的名字是彼拉多。約翰福音第18章33


節如此記載:「彼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


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


世界,……我來到這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


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彼拉多雖然宣判耶穌無罪,但是群眾鼓譟,


只好宣判耶穌死刑。彼拉多要群眾選擇在


耶穌與犯人巴拉巴之間要釋放誰。因為按照


慣例,在節慶期間可以釋放一名犯人。群眾


要求釋放巴拉巴並且宣判耶穌死刑。


馬太福音第27章24節如此記載:「彼拉多


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


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


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他的


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彼拉


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


人釘十字架。」


約翰福音第19章1節如此記載:「兵丁用荊


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又


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


們就用手掌打他。」


釘十字架刑是對背叛羅馬帝國者所處的殘酷


死刑。先鞭打到渾身是血,再用鐵釘將手腳


釘在十字架上,犯人在痛苦中慢慢死亡。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後,路過的人、祭司、


律法學者都嘲笑耶穌:如果是救世主,就先


救救自己吧!


馬可音第15章34節如此記載:「遍地都黑


暗了,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


神!為什麼離棄我?』」


「羅馬書」第5章19節如此記載:「因一次


的過犯(理州註:指亞當與夏娃所犯的偷吃


禁果的罪),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


的義行(理州註:指耶穌被釘在十字架


上,為人類贖罪。)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


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


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哥林多前書」第15章22節如此記載: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


人也都要復活。」


「羅馬書」第3章20節如此記載:「沒有一


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


是叫人知罪。」


(待續)


2018年好日 贖罪者理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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