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可蘭經、佛典(8)
在傳統上,這段問答的解釋是,政治與宗教
必須分離,也就是政教分離。不過也有人
提出另外的解釋,也就是:羅馬皇帝雖然搾
取民眾的稅金,神殿也搾取民眾的神殿稅,
所以是50步笑100步。
在最後的晚餐,耶穌告訴弟子誰將要出賣他。
馬可福音第14章18節如此記載:「耶穌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
個與我同吃的人要出賣我了。』他們就憂愁
起來,一個一個的問他說:『是我嗎?』耶
穌說:『是十二個們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裡
的那個人。』」
馬可福音第14章61節如此記載:「大祭司
問耶穌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
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
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
臨。』」大祭司聽了,認為耶穌是冒瀆者。
耶穌被確定有冒瀆罪之後,就被帶到羅馬
的猶太總督官邸。根據馬太福音第27章3
節記載,出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定了罪,
就後悔,把那30塊錢丟在神殿裡,出去吊
死了。
總督的名字是彼拉多。約翰福音第18章33
節如此記載:「彼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
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
世界,……我來到這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
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彼拉多雖然宣判耶穌無罪,但是群眾鼓譟,
只好宣判耶穌死刑。彼拉多要群眾選擇在
耶穌與犯人巴拉巴之間要釋放誰。因為按照
慣例,在節慶期間可以釋放一名犯人。群眾
要求釋放巴拉巴並且宣判耶穌死刑。
馬太福音第27章24節如此記載:「彼拉多
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
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
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他的
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彼拉
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
人釘十字架。」
約翰福音第19章1節如此記載:「兵丁用荊
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又
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
們就用手掌打他。」
釘十字架刑是對背叛羅馬帝國者所處的殘酷
死刑。先鞭打到渾身是血,再用鐵釘將手腳
釘在十字架上,犯人在痛苦中慢慢死亡。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後,路過的人、祭司、
律法學者都嘲笑耶穌:如果是救世主,就先
救救自己吧!
馬可音第15章34節如此記載:「遍地都黑
暗了,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
神!為什麼離棄我?』」
「羅馬書」第5章19節如此記載:「因一次
的過犯(理州註:指亞當與夏娃所犯的偷吃
禁果的罪),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
的義行(理州註:指耶穌被釘在十字架
上,為人類贖罪。)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
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
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哥林多前書」第15章22節如此記載: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
人也都要復活。」
「羅馬書」第3章20節如此記載:「沒有一
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
是叫人知罪。」
(待續)
2018年好日
贖罪者理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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