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與戰爭(7)
「利未記」第19章18節有如此記載:「不
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
人如己。」
「箴言」第24章17節有如此記載:「你仇
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
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
敵身上轉過來。」
「箴言」第25章21節有如此記載:「你的
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
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
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
「詩篇」第35篇14節有如此記載:「要離
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以西結書」第33章11節有如此記載:
「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唯喜悅惡人轉離
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
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舊約聖經中有許多地方祈禱神討伐敵人。
「詩篇」第3篇7節有如此記載:「耶和華
啊!求你起來,我的神啊,求你救我!因為
你打了我一切仇敵的腮骨,敲碎了惡人的牙
齒。」
「詩篇」第35篇7節有如此記載:「因他
們無故地為我暗設羅網,無故地挖坑,要害
我的性命。願災禍忽然臨到他身上!願他暗
設的羅網纏住自己!願他落在其中遭災
禍!」
「詩篇」第40篇14節有如此記載:「願那
些要滅我命的,一同抱愧蒙羞!願那些喜悅
我受害的,退後受辱!」
舊約聖經中的「和平」,是希伯來語的
「shalm」。「shalm」不僅是沒有戰爭的狀態,
也意味長壽、繁榮、調和的均衡狀態。
同樣一個神,一方面下令戰鬥,一方面訴說
和平,似乎很奇妙;但是一神教與多神教不
同,多神教有很多神,可以分擔各種功能;
一神教只有一個神,必須兼任各種功能。所
以同樣一個神,有時下令戰鬥,有時訴說
和平。
新約聖經中有許多地方顯示耶穌主張非暴力
主義。「路加福音」第6章27節有如此記載: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
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
要為他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
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裏衣也由
他拿去。」
「馬太福音」第26章52節有如此記載:
「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
必死在刀下。』」
「馬太福音」第18章21節有如此記載:
「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
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
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
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這不是說490
次,而是說無數次。
「馬太福音」第5章22節有如此記載:
「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
「羅馬書」第12章14節有如此記載: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
福,不可咒詛。」
「羅馬書」第12章19節有如此記載: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
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
冤在我;我必報應。』」
「馬太福音」第5章9節有如此記載: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
的兒子。」
(待續)
2018年好日
贖罪者理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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