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與戰爭(9)
原則上暴力是壞的,但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
是否能夠允許暴力?對於這個問題,不僅是
基督教,一般人也會探討。
「路加福音」第10章25節記載一個人下耶
利哥時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
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
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
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
包裹好了,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
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
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撒瑪利亞人是猶太人認為偏離正統信仰的族
群,而瞧不起。
有一個律法師問耶穌:「我該怎麼做才可以
承受永生?」耶穌說:「律法上寫的是什
麼?」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
力、盡意愛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
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
就必得永生。」
那人問:「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就講了
前面那個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故事中被強盜
洗劫的人,他的「鄰舍」不是身分高貴的
祭司,而是被瞧不起的撒瑪利亞人。
這個故事非常有名,美國還有醫院取名為
「善良撒瑪利亞醫院」。
這個故事中,撒瑪利亞人經過時,是路人
被強盜洗劫之後,如果撒瑪利亞人經過時,
路人正在被強盜洗劫,那麼,撒瑪利亞人
會有何反應呢?他會拿出自己的錢給強盜嗎?
還是應該用武力擊退強盜?大部分的人應該
會認為用武力保護弱者是義務。
「約翰福音」第15章12節有如此記載: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
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
比這個更大的了。」
這是耶穌述說愛的地方,看似沒有問題,
但是若解釋方法不同,就有肯定戰鬥行為的
含意。日本某位基督徒前神風特攻隊隊員就
承認在戰爭期間,因為「人為朋友捨命,人
的愛心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這句話,而
說服自己,打算完成任務。
會不會以前的基督徒的確實踐和平主義,但
是後來隨著時代的推移,而墮落了,變得贊
成戰爭?因此基督徒必須回到原點?但是
並無法保證以前的就比較正確而美好。事實
上,與耶穌時代很接近的基督徒並不是
「別人打你右臉,就讓左臉也由他打」。
教會史的研究者木寺廉泰在著作「古代基督
教與和平主義」中寫道:「隨著研究的進
展,讓筆者很困惑:即使在基督教史的最初
三世紀,並沒有明確實踐和平主義。」
馬利諾斯是最初殉教的基督徒士兵。260年
時,馬利諾斯升任百人隊長。其他士兵因為
忌妒而密告他不為皇帝奉獻犧牲品,結果,
馬利諾斯殉教了。百人隊長的一項職務是率
先崇拜皇帝,為皇帝奉獻犧牲品。
3世紀時,羅馬皇帝在軍的徽章上刻上自己
的像,馬克西米里亞努斯認為身為基督徒士
兵,戴上那個徽章是崇拜偶像,因此斷然拒
絕。馬克西米里亞努斯因而被斬首,殉教了。
314年的天主教會議通過指責逃兵的信徒,
並且剝奪其教籍。這是基督教正當化戰爭的
第一步。
(待續)
2018年好日
贖罪者理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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