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 星期六


人權宣言集(1)


「人權宣言集」(岩波文庫)是日本學者


高木八尺等人所編的書,部份精彩內容如下:


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憲法是1776年與1789年


之間制定的美國各州憲法。例如,1776年


6月制定的維吉尼亞權利法案。1776年


12月制定的北卡羅萊納州憲法。這些都是


今日權利宣言的始祖。


美國獨立革命與法國大革命產生的各種權利


宣言,其基調是洛克所代表的自由主義政治


觀。根據這個想法,在國家出現以前,處於


自然狀態的人類,擁有不能讓給他人的固有


權利。這是神或自然法賜給人的。這也稱為


「天賦人權」。但是為了讓這個「天賦人


權」得到充分的保障,人們就通過「契約」,


設立政府或國家,來保障「天賦人權」。因


此,政府或國家可說是「必要的惡」。所以


如果政府或國家無法充分保障「天賦人權」,


甚至干涉人民的「天賦人權」,人民就擁有


推翻政府或國家的權利,這稱為抵抗權或


革命權。這種政治觀在1776年的美國獨立


宣言中明白表現。


社會權的思想在雅各賓思想鐘就可看到。


1799年,羅伯斯比提出的草案就有生命、


財產不得受侵害的內容。


英國大憲章(1215年)


英格蘭國王約翰自即位以來,就努力擴張


王權,經常違反封建契約。因此諸侯強烈不


滿。諸侯得到都市商人的支持,約翰終於屈


服,簽署大憲章。此後,大憲章就成為英格


蘭人的守護神。


大憲章的大致內容如下:


第一條 英格蘭的教會自由,並且擁有選舉


的自由。


第三十九條 自由人若沒有經過合法的審判,


不得被逮捕、監禁、收押或驅逐。


權利請願書(1628年)


英王查理一世(1625-1649)因為與西班牙


和法國戰爭產生財政困窘而向人民法外課稅,


並且逮捕反對這個政策的人。國會很不滿,


就向查理一世提出權利請願書。


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1689年)


1685年即位的詹姆士二世是天主教徒,因此


想恢復天主教。因而對反對者採取鎮壓手段。


國會便於1688年懇請詹姆士二世的長女瑪


莉之夫威廉來英格蘭推翻詹姆士二世。威廉


就率軍到英格蘭推翻詹姆士二世。這就是


光榮革命。國會答應讓瑪莉與威廉共同治理


英格蘭,條件是必須簽署權利法案。權利法


案中的保障人權影響後世極深,尤其深深


影響美國的獨立。


權利法案的大致內容如下:


第一條第1項 沒有國會的同意,不能停


止法律的執行。


第一條第5項 沒有國會的同意,不能徵


集常備軍。


第一條第7項 不得侵犯國會議員的選舉


自由。


此外,沒有國會的同意,不能徵稅。向國王


請願是臣民的權利,不能因此而被逮捕。在


國會中的言論不得被非難。


廢除奴隸制度法(1833年)


第12條 從1834年8月1日之後,在英國


的所有殖民地完全永久廢除奴隸制度。


廢除性別差異的法律(1919年)


這條法律賦予30歲以上的女性選舉權。之


後,到了1928年的法律,女性和男性一樣,


21歲以上就擁有選舉權。


(待續)


※各位可以上網看到韓劇「閣樓上的王世


子」,相當精采。


2019年好日 贖罪者理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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