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帶一本書去巴黎(4)

帶一本書去巴黎(4
法國制憲會議似乎還朝著「君主立憲」的方向走。「君主立憲」的意思,就是國王雖然沒有以前的權力了,大家根據憲法過日子了,可是你國王至少還是養尊處優。大家養著你,這是圖個制度和權力的平穩交接。這個時候,最怕的就是有人上街去鼓動,說我們都吃不飽,養一個王室要相當於養我們一千個一萬個老百姓,憑什麼?再加上歷數千年封建專制的罪惡等等。這時,老百姓磨刀霍霍向國王,國王怕被砍頭,要到國外堂兄弟那裡討救兵,堂兄弟們一邊摩拳擦掌,說是不能見死不救,一邊威脅說你們敢動手我就踩平巴黎。這樣一來,「巴黎的上空」就又要「敲響警鐘」,「祖國」就又要「在危險中」了。
最初的「雅各賓俱樂部」裡幾乎包括了一切活躍的領袖們,然後按照他們激進程度的不同,在不同的時期紛紛離開。可惜的是,越是留下的越激進,而「雅各賓」的名氣越來越大。因為隊伍純潔了,溫和點的反對派走了,留下來的人就是比誰都更激進了。越激進的之所以越神氣,是因為被鼓動的民眾傾向激進。
你可以想像,要在一群懷著對舊制度滿腔怨恨的民眾面前,解釋清楚為什麼不能以洩忿方式來革命,為什麼要向王室和貴族做一些妥協,是多麼困難。
「費揚俱樂部」只存在1年多,「費揚們」後來從「雅各賓」分裂出來的原因,是如何對待和處理國王的逃跑。「雅各賓」激進派選擇的立場是,判路易16一個「叛國罪」。「費揚們」卻要解脫國王。爭執的背後卻是一個對待制憲的分歧。「雅各賓們」其實反的是漸進改革的君主立憲制。除掉國王,君主立憲制的「君」沒有了,也就不攻自破了。
「費揚們」鬥不過「雅各賓們」,便紛紛向國外四出逃亡。他們的逃亡,是對激進的「雅各賓們」的一個最大的支持。因為根據早就確定的邏輯,不論有天大的理由,逃亡就是叛國。「雅各賓們」無需再做宣傳,民眾自然順應了他們的邏輯︰逃亡證明了他們本來就是「叛國者」,是人民的敵人。從此,「費揚們」漸進改革的溫和主張,他們對於法治的呼籲,被民眾唾棄了。
「雅各賓」激進派掃除了他們掌握法國的最重要的一個對手。接下來,只是順應他們已經成就的激進大勢。
「自由、平等、博愛」是響徹世界的法國大革命的口號。記得第一次聽到的時候,一下子就被它深深打動。直到很久以後,看到這樣的法國經典名句,叫做「公民不自由,就強迫他自由」,才覺得有點不對勁,懷疑當年自己的感動,是不是類似於一廂情願的盲「動」了。
法國大革命的「自由」是由「公意」這樣一個概念作先導。它的意思就是說,舊制度中公眾沒有自由,國王說了算。那麼在新制度下,應該是相反的才對,應該是公眾說了算,這就是民主。對待任何事情,公眾都會有一個「多數人的意思」,這就是「公意」。只要「公意」得以實現,這就是大家的自由幸福生活了。
那麼作為一個個人,一個公民,在這樣的社會中生活,什麼是他的自由和幸福呢?他的「自由」就是「服從公意」。當他和公眾的意願一致了,就自然進入了真正的「自由」狀態,就獲得了「幸福」。所以為了幫助一個公民「幸福」,就必須強迫他先「自由」,也就是先服從「公意」。
我繞了好幾圈,覺得邏輯圓滿,很受教育。可是我敢打賭,這只是具有悠久文化和哲學思維傳統的法國人,才能發明和推廣這樣的理論。到沒有文化的美國人那兒是絕對行不通的。你再怎麼跟美國人轉邏輯,他們也不會轉得明白,「自由」怎麼變成了「服從」,被「強迫」怎麼還會有「自由」。他們肯定會簡單地把你打發回去︰他們不知道什麼是「盧梭」,他們只知道自己有個「梭羅」,那傢伙說的他們比較愛聽,他寫了一篇一點不哲學的文章,題目就叫做「論公民的不服從」。美國人會說,有權不服從,那才叫自由。
我感到比較困惑的一件事是︰在這樣的「民主社會」和新制度之下,我已經知道,我沒有了不要「自由」的自由,假如我選擇不「自由」,會有人強迫我「自由」,那麼,假如我不服從這樣「被強迫的自由」呢?我還有沒有選擇不「幸福」的自由?結論是,那是可以的。只是,這個「不幸福」將會是「很不幸福」,我將會被「自由幸福」的公眾送上革命的斷頭台。
人稱「黑寡婦」的斷頭台,它的起因,竟然是源自一個法國人道主義者的理想。
死刑的方式,和司法制度及監獄狀態,同樣是判定一個地區的人性發展階段的標誌。在法國大革命100年後,中國仍然在使用「凌遲」這樣的死刑手段,有犯人被割3千刀還一息尚存的。
在法國大革命發生時,法國的死刑基本是2種方式。對於貴族,是用劍或斧砍掉腦袋;對於平民,通常是絞刑。在這裡,東方和西方概念不同。東方君主對貴族賜死,往往會賜白綾三丈之類,絞殺不是一種羞辱。「身首異處」倒是一種「惡死」。而在法國的文化傳統中,懸吊於絞架,不僅是一種更痛苦的處死方式,還是一種羞辱,所以不用於貴族。而斬首反而有點悲壯意味,似乎更適合貴族罪犯的身分。當時的這2種死刑方式,都有痛苦。不僅絞刑如此,斬首也往往因為不能一劍或一斧斃命,而給罪犯帶來痛苦。
在大革命初期,一位蓋勒廷博士把無痛死刑落實到一種設計,那就是斷頭台的最初藍圖。他在1789年的制憲會議上,呼籲採用他的處死設計。可是沒有人顧得上他的人道處死設計。
法國大革命提出的口號是「自由、平等、博愛」。其實民眾最關注的是「平等」。1791年,議會討論在死刑領域的平等。大家一致認為,「死刑面前人人平等」,應該以法律形式確立只有斬首這一種執行方式。可是怎麼斬首?於是,議員們想起了2年前跑來遊說斷頭台的蓋勒廷博士。
不過反對者聲浪大,他們認為確立了一種對所有人都一樣的死刑方式,「平等」實現了,就可以了。沒有必要為死囚的痛苦考慮得那麼周到。所以1791年,立法確立了「斬首」為法國唯一的死刑方式,可是斷頭台卻沒有被採用。
但是後來死刑急遽增加,終於引發劊子手的抱怨,說是怎麼賣力砍也砍不過來,連磨斧頭的時間都沒有。因此,斷頭台就這樣於1792年正式使用。
人口25百萬的法國,在1793年到1794年的1年間,就有17千人上了斷頭台。最快的一個紀錄是︰在38分鐘裡,斷頭台砍了21個頭顱。
在斷頭台剛剛開始使用的時候,巴黎民眾嫌行刑的過程太快,使得他們無法充分欣賞死囚的痛苦。他們在下面齊聲高唱著,「把我的絞架還回來!把我的絞架還回來!這呼聲不是響在中世紀和舊制度的時代,而是有了「人權宣言」和「自由、平等、博愛」口號的法蘭西共和國。這才是人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
(待續)
理州上  201211月好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