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 星期一

百年追求----自由的挫敗2

即使蔣介石不再掌握總統的職位他對

台灣政治的影響力以及國民黨的威權

體制兩者都勢必會持續下去。然而政

治邏輯卻是當獨裁者失去法制上的正

式職位其幕後操控的權力將逐漸減弱

權力將逐漸傾斜至法制上的元首而且

缺乏體制職位,領袖崇拜的運動將無法

進行這也是為何所有的獨裁者無論

是希特勒墨索里尼都必須佔據體制上

的元首地位因此當體制限制了獨裁者

終生執政的可能性體制就必須加以修

改。相對於共產黨沒有任期限制的威權

體制,這是民主體制對獨裁者非常不方

便的地方

「中華民國憲法」畢竟是國民黨的民主

門面,也是其合法權威的唯一來源。蔣

介石和國民黨政權要如何面對這個兩難

的問題蔣介石會不會尋求連任如果

執意連任蔣介石要用什麼方式來擺脫

憲法的阻礙讓自己成為永續元首?當

時媒體出現修改憲法的議論零星稀落

因為蔣介石還沒有公開表態反對修改

憲法的議論更是稀少因為反對修改

憲法等於反對蔣介石成為永續元首。而

即使有人不識大體,其意見也難以成為

輿論因為幾乎所有的媒體都為國民黨

所控制除了「自由中國」雜誌。

令人意外的,在這種懸疑的社會氣氛中,

蔣介石主動提起這個議題他在1958

底公然說「我可以代表中國國民黨

代表政府來說,我們不僅是沒有修改憲

法的意思而且反對修改憲法。因為憲

法是反共復國的有力武器,所以必須尊

重它,而且維護它,才能達到反共復國

的目的

隨著任期屆滿的逼近蔣介石的連任策

略也越來越清楚蔣介石重申不修憲不

到兩個月國民黨的理論家中常委陶希

聖在「中央日報」發表文章說「蔣總

裁屢次聲明憲法不容修改……凡是本黨

黨員都應該遵守這一方針可是修改臨

時條款不是修改憲法本身明年的國民

大會第三次大會有權這麼辦」真相終

於大白蔣介石三番兩次宣示不修憲

原來是因為他要修改臨時條款而他

認為修改臨時條款取消憲法對任期限

制的規定不算修改憲法

於是次期的「自由中國」雜誌以一篇社

論和一篇專文論述:依據憲法規定而制訂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具有憲

法地位加以修改仍然等於修憲社論

並將陶希聖的論點稱為「舞文弄法的謬

論」。兩個月後,「自由中國」雜誌

又登出傅正的修憲已經沒有『合法』

的途徑了

不久之後「自由中國」雜誌的社論重申

反對修憲,如此寫道:「如果大法官

對憲法明文限定的任期擅自做法外的解

釋,那就是公然違憲。如果由國民大

會來一個決議擁護蔣總統再連任

管憲法不憲法那更是根本毀憲

毀憲以圖把持權位那是北洋軍閥

所幹的把戲……如果連這部憲法可丟

掉不管而連任下去我們真不知道蔣總

統憑什麼而能安於其位

19602月,負責選舉總統的國民大

會將在220日召開「自由中國」雜

誌以社論「敬向蔣總統做一最後的忠

告」,忠告蔣介石學習美國華盛頓拒絕

當第三任總統的榜樣,也向土耳其凱末

爾扶植反對黨看齊,做一個世界性的偉

人。不過,中華民族的救星顯然沒有

進階成為世界性偉人的慾望

蔣介石召集1千多位國大代表舉行座談

蔣介石在會中發言第一如果黨

要他連任他會接受當第三任總統

二,如果有人反對黨的意見就等於反

對我第三不接受黨意見的人可以

自由脫黨第四提高國大代表的待遇

和立法委員相等

對國大代表加薪的承諾不只是公然買

也是違法因為國大代表只負責6

年一次選舉總統,因此他們當時的功能

比較類似選舉人團,而非專職的立

法委員因此他們不應該有固定薪資

只應集會時領出席費。不過由於當時

許多國大代表在台灣沒有謀生能力

政府特別給他們月薪1千多元的固定薪

當時教師的月薪是800元左右)。

於是選舉人和候選人雙方都皆大歡喜的

氣氛中,國民大會選出蔣介石為第三任

總統

雷震在前一天給胡適一封信,建議他

不要參加違憲的選舉投票。不過胡適沒

有接受雷震的勸止,第二天還特地從台

大醫院出來投票

胡適一貫的作法是不公開得罪當道,只

用私下溝通的方式1959年,胡適請總

統府秘書長張群,轉告蔣總統:「為國

家的長久打算,我盼望蔣總統給國家樹

立一個合法的、和平的轉移政權的風

範。為蔣總統的千秋萬世盛名打算

盼望蔣總統明白宣布他不要做第三任

總統

因為胡適私下建議蔣介石不要連任,歷

史學者余英時因而在2004年關於胡適

的著作中,很有信心地說:「我可以不

必大膽地假設胡適這一票沒有投給蔣介

」不過當天投票之後「中央日

報」記者問胡適,是不是投了棄權的空

白票?胡適回答說他不會做這種小鬼

頭的事如果不是投蔣總統的票,他就

不會去投票

如今我們無法確知胡適是如何投下其

神聖或可恥的一票

(待續)


2016年好日 贖罪者理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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