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 星期一

百年追求----自由的挫敗(2)

即使蔣介石不再掌握總統的職位,他對

台灣政治的影響力、以及國民黨的威權

體制,兩者都勢必會持續下去。然而政

治邏輯卻是:當獨裁者失去法制上的正

式職位,其幕後操控的權力將逐漸減弱;

權力將逐漸傾斜至法制上的元首。而且

缺乏體制職位,領袖崇拜的運動將無法

進行。這也是為何所有的獨裁者,無論

是希特勒、墨索里尼都必須佔據體制上

的元首地位。因此當體制限制了獨裁者

終生執政的可能性,體制就必須加以修

改。相對於共產黨沒有任期限制的威權

體制,這是民主體制對獨裁者非常不方

便的地方。

「中華民國憲法」畢竟是國民黨的民主

門面,也是其合法權威的唯一來源。蔣

介石和國民黨政權要如何面對這個兩難

的問題?蔣介石會不會尋求連任?如果

執意連任,蔣介石要用什麼方式來擺脫

憲法的阻礙,讓自己成為永續元首?當

時媒體出現修改憲法的議論,零星稀落,

因為蔣介石還沒有公開表態。反對修改

憲法的議論更是稀少,因為反對修改

憲法等於反對蔣介石成為永續元首。而

即使有人不識大體,其意見也難以成為

輿論,因為幾乎所有的媒體都為國民黨

所控制,除了「自由中國」雜誌。

令人意外的,在這種懸疑的社會氣氛中,

蔣介石主動提起這個議題。他在1958年

底公然說:「我可以代表中國國民黨、

代表政府來說,我們不僅是沒有修改憲

法的意思,而且反對修改憲法。因為憲

法是反共復國的有力武器,所以必須尊

重它,而且維護它,才能達到反共復國

的目的。」

隨著任期屆滿的逼近,蔣介石的連任策

略也越來越清楚。蔣介石重申不修憲不

到兩個月,國民黨的理論家中常委陶希

聖在「中央日報」發表文章說:「蔣總

裁屢次聲明憲法不容修改……凡是本黨

黨員都應該遵守這一方針。可是修改臨

時條款不是修改憲法本身。明年的國民

大會第三次大會有權這麼辦。」真相終

於大白。蔣介石三番兩次宣示不修憲,

原來是因為他要修改臨時條款,而他

認為修改臨時條款、取消憲法對任期限

制的規定不算修改憲法。

於是次期的「自由中國」雜誌以一篇社

論和一篇專文論述:依據憲法規定而制訂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具有憲

法地位,加以修改仍然等於修憲。社論

並將陶希聖的論點稱為「舞文弄法的謬

論」。兩個月後,「自由中國」雜誌

又登出傅正的「修憲已經沒有『合法』

的途徑了!」

不久之後「自由中國」雜誌的社論重申

反對修憲,如此寫道:「如果大法官

對憲法明文限定的任期擅自做法外的解

釋,那就是公然違憲。如果由國民大

會來一個決議擁護蔣總統再連任,不

管憲法不憲法,那更是根本毀憲,違

憲、毀憲以圖把持權位,那是北洋軍閥

所幹的把戲。……如果連這部憲法可丟

掉不管而連任下去,我們真不知道蔣總

統憑什麼而能安於其位?」

1960年2月,負責選舉總統的國民大

會將在2月20日召開,「自由中國」雜

誌以社論「敬向蔣總統做一最後的忠

告」,忠告蔣介石學習美國華盛頓拒絕

當第三任總統的榜樣,也向土耳其凱末

爾扶植反對黨看齊,做一個世界性的偉

人。不過,中華民族的救星顯然沒有

進階成為世界性偉人的慾望。

蔣介石召集1千多位國大代表舉行座談

會,蔣介石在會中發言:第一,如果黨

要他連任,他會接受當第三任總統。第

二,如果有人反對黨的意見,就等於反

對我。第三,不接受黨意見的人,可以

自由脫黨。第四,提高國大代表的待遇

和立法委員相等。

對國大代表加薪的承諾,不只是公然買

票,也是違法。因為國大代表只負責6

年一次選舉總統,因此他們當時的功能

比較類似「選舉人團」,而非專職的立

法委員,因此他們不應該有固定薪資,

只應集會時領出席費。不過由於當時

許多國大代表在台灣沒有謀生能力,

政府特別給他們月薪1千多元的固定薪

資(當時教師的月薪是800元左右)。

於是選舉人和候選人雙方都皆大歡喜的

氣氛中,國民大會選出蔣介石為第三任

總統。

雷震在前一天給胡適一封信,建議他

不要參加違憲的選舉投票。不過胡適沒

有接受雷震的勸止,第二天還特地從台

大醫院出來投票。

胡適一貫的作法是不公開得罪當道,只

用私下溝通的方式。1959年,胡適請總

統府秘書長張群,轉告蔣總統:「為國

家的長久打算,我盼望蔣總統給國家樹

立一個合法的、和平的轉移政權的風

範。為蔣總統的千秋萬世盛名打算,我

盼望蔣總統明白宣布他不要做第三任

總統。」

因為胡適私下建議蔣介石不要連任,歷

史學者余英時因而在2004年關於胡適

的著作中,很有信心地說:「我可以不

必大膽地假設胡適這一票沒有投給蔣介

石。」不過當天投票之後,「中央日

報」記者問胡適,是不是投了棄權的空

白票?胡適回答說:他不會做這種小鬼

頭的事;如果不是投蔣總統的票,他就

不會去投票。

如今我們無法確知,胡適是如何投下其

神聖或可恥的一票。

(待續)


2016年好日 贖罪者理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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