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西洋哲學故事(10)

西洋哲學故事(10
黑格爾的歷史哲學以「變」這一個字,作為人生主要原則。沒有一種情形可以永久存在,一切都在變化中。萬物發展的各階段中,總有一種矛盾存在,且只有「對立的競爭」才能解決矛盾。黑格爾去世後,他的學說就以辯證論為出發點,被分成左右兩派,一為「黑格爾右派」,承認神的存在,又認為公民應該絕對服從國家的法令;一為「黑格爾左派」,以馬克思等人為代表,以階級鬥爭為歷史進化的原則,終於導出「社會主義的必然性」。1831年,柏林流行霍亂,黑格爾也染病,只過了一天就去世了。
第七章  叔本華
19世紀的前半期,不知為什麼出了這麼多的悲觀主義者。詩人方面,英國有拜倫,法國有繆塞,德國有海涅。音樂家方面,有舒伯特、蕭邦、貝多芬。而最特殊的,就是那極度悲觀的厭世哲學家叔本華(1788-1860)。
叔本華的偉大而又悲苦的鉅著「意志與表象的世界」出版於1818年。叔本華的父親是商人。1805年,父親自殺身亡,祖母也因瘋狂而死。叔本華的母親是當時頗有名氣的小說家,她的個性強烈,由於得不到丈夫的柔情,故常鬱鬱不樂;等到丈夫死後,她就尋找自由戀愛。但是叔本華和哈姆雷特一樣反對母親再嫁,強烈干涉母親的行為,屢次與母親衝突。叔本華後來之所以對婦女產生偏見,原因可以追溯到這件不幸的事情上。英國的拜倫也和他母親鬧到冰炭不能相容的地步。這兩人都是注定的悲觀主義者。不僅不能享受母愛,而且遭到母親的痛恨。這樣的人,怎能叫他們對世界發生好感呢?叔本華性格陰沈、怪癖多、喜猜忌;他整天被恐懼惡夢所困擾;他對理髮匠的剃刀始終不信任;睡覺時身邊放著手槍,作為防盜之用。叔本華最不能忍受吵雜的聲音,他說︰「越能忍受噪音的人,智力必定越低。」他無母、無妻、無子、無親族、無國家,他是絕對的孤獨者,沒一個知己。叔本華對他的「意志與表象的世界」非常自負,毫不客氣地在序上寫道:「這本書必為後人著作的激素與靈泉。」但是這本書出版之後,一點也不引人注意。16年後,叔本華寫信問出版社銷售的狀況如何,出版社回答說全部當廢紙出售了。叔本華受到這種刺激,寫道:「這樣的著作像一面鏡子,但是在驢子身上,絕不會照出天使來。」又說︰「音樂家如果知道為他喝采的聽眾全是聾子,他會愉快嗎?」他繼承了父親遺下的一份產業,靠著利息過著尚稱舒適的生活。
叔本華認為一般人不肯安然就死,所以創設哲學、神學來安慰自己,靈魂不死的學說之所以這樣盛行,就是畏死心理的表現。神學是逃避死亡的避難所,瘋狂是逃避痛苦的避難所
叔本華認為天才的眼光太過廣遠,反而看不見眼前的事實,所以當仰觀天文時往往會不小心掉在井中。天才與世人的不融洽,一半的原因就在天才常以根本的、普遍的事物作思考的對象;而世人卻只拿那暫時的與目前的東西作思考的對象。天才與世人的方向永遠背道而馳。凡是知識越貧乏的人,他的社交手段也越精明。人類中真正的貴族,就是這群半瘋狂的天才。
叔本華從小沒受過什麼宗教教育,再加上天性討厭教會,所以很瞧不起神學家。他說︰「我們只見各國的神學家,用火刑來作最後的雄辯。」
叔本華認為基督教之所以能征服猶太教與希臘羅馬各種異教,完全靠它的悲觀主義,完全靠它坦白承認人間的污濁與罪惡,而猶太教與其他各種異教之所以漸漸被淘汰,就是因為上了樂觀主義的當。叔本華認為佛教教義比基督教更為深邃。叔本華絕不相信基督教的力量可以進入東方,取代佛教的地位。他說,用基督教去取代佛教,就像用槍射擊去岩石,不能成功。不僅基督教的力量不能取代佛教,甚至佛教有進入西方,影響歐洲人思想的趨勢。最根本的智慧就是涅槃,就是將個人的慾望和意志減到最小的程度
叔本華是大男人主義,他認為無論對於音樂、詩歌、美術,女性都沒有感受性。女性中最傑出的,也從不曾做出一件獨創的真正藝術品來,也從不曾為這世界留下任何不朽的偉業。他認為亞洲人比歐洲人高明,亞洲人很清楚女人的低能。如果法律要給女人和男人同等的權利,也應賦予女人和男人同等的智慧。亞洲人承認多妻制是合法的,而歐洲人卻要在多妻事實的上面,假惺惺的加上「一妻」之名。除了少數之外,大多數的女人都愛好驕奢淫逸。她們的生活只限於目前,她們的戶外運動就是逛街,買這個,買那個。女人以為賺錢是男人的事,用錢則是她們的工作。女人必須時刻在男人的監督下(不論是父親、丈夫、兒子或國家,像印度一樣)。所以我們越能遠離女人越好。她們並不是人們非有不可的不幸,越遠離她們,生活必定越能安寧和平。
叔本華的錢足夠使他過閒暇的生活,在這種閒暇的生活中,他體會到那終日勞動的人所體會不到的沉悶與苦惱。哲學家的悲觀傾向,也許是缺少勞動、工作所造成的吧!
叔本華的悲觀完全是因為他的生活不合於常軌——他拒絕女人、結婚的態度所造成。他以為女人都是潑婦與惡魔,他以為供養妻子的男人最愚蠢。叔本華的仇視女人,完全是不幸的遭遇所造成的悲劇。
第八章  斯賓塞
在哲學史上,法蘭西民族以擅長懷疑著名,難怪「實證」運動由他們開端。而首創這運動的是孔德(Comte 1798-1857)。孔德年輕時,崇拜富蘭克林,尊他為近代的蘇格拉底。一開始,孔德擔任烏托邦主義者聖西門的秘書,聖西門對他的一生影響非常大。
孔德認為只有新的宗教才可以改造世界,它的機能必須以栽培人類的利他主義為主要前提。新宗教所崇拜的不是神而是人,不是神的權能而是人類的同情心與博愛心。我們可以稱他的宗教為仁愛的宗教,他晚年專為這個宗教創制教義、禱詞、傳教的方法並訓練傳教士。他又創制新的曆冊,只有對人類的確有偉大貢獻的英雄,才能留名在這曆冊內。
1850年,進化論還不成熟,英國學者斯賓塞(Spencer18201903)就能在達爾文之前預先發表這個觀念。斯賓塞明白這個觀念不僅適用於生物界,並且適用於各種學問。這種觀念使後世的學者對他致最大的敬意。斯賓塞雖然是他那個世紀中,英國最偉大的哲學家,但他到40歲為止時還不曾受過教育。斯賓塞懶惰,父親又溺愛他,只有叔叔管教嚴格,所以他13歲時便離開家鄉,去辛頓接受叔叔的管教;可是他不習慣讀書,住不了幾天就逃回家。但是幾個星期後,他還是回到辛頓,在那裡住了3年。這是他唯一所接受的學校教育,而他讀過的連他都不知道是什麼玩意兒。
1852年,他的「人口論」揭出生物競爭,適者生存的原則。1855年,他的「進步的法則及其原因」一書,認為一切生物,都朝向從純粹的原始到複雜的個體而發展。生物界的情形如此,歷史與進步的原理也如此。1858年,斯賓塞想︰進化論的學說,不僅適用於生物學,而且適用於其他科學;可以解釋社會的、政治的、歷史的和一切道德與美學的概念。
(待續)
理州上  20128月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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