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 星期二

進化倫理學(3)

進化倫理學(3) 人類一直都在追求「正義的社會」。「正義的社會」條 件是什麼?首先讓我們想到的是「自由」、「平等」等 價值。能夠實現「自由」、「平等」的社會就是「正義 的社會」。這種看法雖然有理,但是也有問題。「自由 的社會」很容易導致經濟上或社會上的不平等。讓社 會陷入貧富不均。另一方面,共產主義這樣追求「平 等」的社會,卻很容易導致經濟發展停滯,社會喪失 活力,並且壓抑「自由」。 還有一種看法是,「人人幸福的社會」就是「正義的社 會」。還有一種衍生出來的看法是,「盡量讓人人幸福 的社會」就是「正義的社會」。這是功利主義的看法。 「幸福」的定義有許多,有人認為有錢就幸福,有人 認為一家和樂就幸福,但是至少要沒有痛苦而愉快。 社會裡的大多數人都愉快,就是「正義的社會」。這種 功利主義的看法最受批判的是,為了「多數人的幸福」 而犧牲少數人。如果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 基準,那麼就可以沒收某人累積一生的財產,分給社 區每位居民,讓大多數人高興。這樣就是「正義的社 會」嗎?或者殺死某人,將他的內臟器官移植到許多 人身上,挽救他們的生命。這樣就是「正義的社會」 嗎? 必須對我是有利益的事,同時對任何人也是有利益的 事,才是「正義的社會」。 舉例來說,公司15個人成立一隻棒球隊。但是只能有 9人出場比賽。誰出場比賽,誰坐休息區呢?一個方 法是不管實力如何,每人都輪流上場揮棒。但是實力 較強的成員就會不滿,他們認為「不讓我打,卻讓那 些沒有運動細胞的人被三振!」後來換成有實力的成 員上場之後,果然連戰連勝。但是能夠享受棒球比賽 樂趣的就只有那9人。其他6人無法上場比賽,只能 坐在休息區加油或替球隊做一些雜事,例如,整理球 場或搬運球具。久而久之,那6人在練球時,提不起 勁,比賽時也不會賣力加油。整理球場或搬運球具時, 也敷衍了事。還有一些人打算退出棒球。但是如此一 來,對那9人而言,卻帶來負面影響。他們減少許多 能夠一起練球的夥伴。自己也必須負擔一些雜事。9 人之中,若有人生病,或有其他急事,就沒有能夠替 代他的候補球員,由於上場比賽人數不足9人,只好 放棄比賽。因此比較好的方法是,即使無法做到完全 平等,也要讓每一位球員有上場比賽的機會。這樣就 能讓每位球員都提得起勁來。這種「分配利益」的理 論也可用在社會。 為什麼人類要過集團生活?因為集團生活對每個人而 言,比較能在生存上、繁殖上有利。例如打獵時,集 團同心協力打獵,比一個人單獨打獵,比較能夠獲得 大的獵物。農業也是一樣,集團同心協力從事農業, 比一個人單獨從事農業,還要能夠獲得成果。集團生 活的話,彼此可以交換食物與資源。更重要的是可以 共同抵抗天敵。對人類而言,天敵包括其他集團。其 他集團時常會來搶奪食物、土地或女性。 在人類的集團中,因為能力的差別,力量強大的人便 壓抑力量弱的人,確保資源,成為國王、貴族等支配 者。農民則被迫繳稅,為支配者建築宮殿,當兵防衛 鄰國。但是這都必須在農民能夠獲得一定利益的範圍 內。如果超出這個範圍,必須繳太多稅,服太多勞役, 而威脅到農民的生存時,農民就會反抗。例如逃稅或 服勞役時,隨便做做。甚至發動叛亂,集體逃脫。 對支配者而言,如果要派兵鎮壓叛亂,會浪費資源。 如果鎮壓失敗,自己可能被推翻。即使自己沒被推翻, 集團已經大傷元氣,對其他集團的抵抗力便大幅減 弱。因此比較好的方法是支配者不要獨佔資源,對被 支配者進行某種程度的「分配」,讓集團更安定,這樣 才合乎支配者的利益。換言之,獨佔資源對支配者只 合乎短期利益,考量長期利益的話,要對被支配者進 行某種程度的「分配」,讓集團更安定。 近代的國家,在憲法的基本原理上,採取「尊重基本 人權」。人權可分成「自由權」與「社會權」兩種。「自 由權」又有「思想、良心的自由」、「信教的自由」、「言 論自由」等「精神自由」,以及「選擇職業的自由」、「營 業的自由」、「財產權」等「經濟的自由」。 「社會權」就是社會所有成員都能夠有獲得資源的機 會,生活受到保護,雇用條件受到保障。 「正義的社會」的條件是︰第一,以「自由」、「平等」 等價值為基準。第二,尊重每人的價值觀。第三,盡 量讓許多人幸福。 做壞事讓我們蒙受損失,做好事讓我們獲得利益,實 現「正義的社會」則讓我們每個人都獲得利益。道德 與正義非常重要,都讓我們獲得利益。所以我們必須 遵循道德,實現「正義的社會」。相反的,如果被眼前 的短期利益迷惑,最後一定會蒙受損失。 這不是老生常談,不是八股說教,而是基於進化倫理 學得到的結論。 (全文完) 贖罪者理州上 2014年8月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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