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帶一本書去巴黎(3)

帶一本書去巴黎(3
舊制度的特點是個人的基本權利沒有保障。在法國,最令人無法容忍的例子,就是傳統的「密札」。那是由國王預先簽字的拘捕令。「密札」在國王簽字的時候,可以是空白的,並沒有什麼明確的拘捕對象。然後,國王可以隨意地將它作為「人情」,送給當時的貴族,甚至向他們出售。而貴族可以憑著這張已經生效的「密札」,隨意地把他們不喜歡的人送入巴士底獄。這樣,「進去」,還只是一個人悲劇的第一步。他沒有權利要求嚴格的司法程序審核,他沒有權利要求自己不被虐待,甚至,他沒有權利要求自己在明確的刑期之後,走出這個地方,這就是巴士底獄被歷史定位,成為舊制度象徵的原因。
打開巴士底獄,裡面不是人滿為患,而是只有最後7個囚犯。即使這樣的狀況意味著法國的舊制度已經走向寬鬆,處於社會進步中的人們,依然要求這個進步是一個「質變」,也就是由制度確立下來,由制度保障執行。這就是當時三級會議的「陳情書」所表達的社會共同願望。因為即使國王答應以後不再揮霍國庫;即使是言論和出版的環境在當時相對寬鬆;即使當時的貴族拿了國王的「密札」並不隨便捕人,才導致巴士底獄只關了7個人,等等,可是假如沒有制度保證,這些由上層「賜予」的進步,就可能在一夜之內發生巨大倒退。上層「賞賜」的果子,理所當然可以隨時收回。所以,巴士底獄被搗毀,正因為它表達了人們對於社會質變的覺醒,才具有不可動搖的歷史意義。
在這個攻打巴士底獄的隆隆砲聲中,我們似乎還可以聽到一些什麼。那是千年的舊制度積下的宿仇。被壓抑了一代又一代的底層民眾,他們對巴士底獄這棟城堡充滿了怨恨,不管裡面是不是只關了7個人,就是他們確認裡面沒有人,他們依然會滿腔仇恨地要把它轟垮轟倒。
在巴士底獄被攻陷之時,拉法耶特的頭上還有著從美國革命中帶回來的英雄桂冠。他被任命為國民兵總司令,他下達的第一個命令就是拆毀巴士底獄。
拉法耶特代表法國,把巴士底獄的一把鑰匙送給了華盛頓作為紀念,以感謝美國革命對法國大革命的激勵。在我們參觀華盛頓故居的時候,那把大鑰匙還鑲嵌在鏡框裡,掛在大廳的牆上。
1790714,拉法耶特在巴黎群眾集會上,帶領群眾向正在建立中的君主立憲制的法國宣誓︰永遠忠於國家,忠於法律,忠於國王,捍衛憲法。這是他最後一次運用他的力量和聲望,企圖規約左右翼力量。可是,這個時候的左右翼、王室、失意貴族、國民大會的雅各賓黨人和吉倫特黨人,已經不可能走到一起了。他們反過來都指責拉法耶特企圖成為凱撒或克倫威爾。
只要不跟著日趨激進和暴力,就是「反自由」和「反革命」。結果,那些內心裡要求理性改革的人,紛紛被指責為「反革命」,從最早的貴族,到第三等級的議員,直到丹頓這樣最「革命」的激進份子。
拉法耶特越過邊境,打算前往荷蘭的一個港口。他寫信給妻子說︰「我們去美國吧,在那兒,我們可以找到如今在法國已經不存在的自由。」他的計畫不幸被奧地利的軍隊打斷。以後的5年,他在普魯士、奧地利和波希米亞的牢房裡度過。
在法國,拉法耶特被宣布為投敵者,所有投敵者都被判死刑。他的財產被沒收,他的妻子被捕。拉法耶特妻子的母親、姊姊和外祖母,隨後都被送上了斷頭台。在美國駐巴黎大使的努力下,拉法耶特妻子才九死一生地逃過了斷頭台。
在所有「反革命」中,被拘押在國外的拉法耶特最幸運,在40歲的時候,他終於出獄。而其他對於革命持有異議的人,留在法國的,多數都在這幾年上了斷頭台。
「雅各賓俱樂部」的出名,是因為在法國大革命中,最令反革命份子聞風喪膽的一個革命者︰羅伯斯比,就是從這個俱樂部裡脫穎而出。
法國大革命最觸動人們的,往往是最血腥的那一年,那就是雨果的「九三年」中所描寫的1793年。
在法國,僧侶分為2種。1種是教會僧侶,1種是修道院僧侶。在中世紀以後漫長的歲月裡,歐洲實行政教合一,使得教職兼世俗職位。宗教上層經常腐化和世俗化,不僅司法黑暗有分,宗教迫害有分,政治陰謀和斂財也有分。雖然大量鄉村教士貧窮而恪守教職,但在長時期內,仍然難以改變上層教士行為對宗教的損害。
修道院教士卻完全是另一回事。教士在修道院內省,與世俗隔絕,甚至不開口說話。教士們之間都不用語言交流,完全是孤獨地面對上帝。教士們不可能介入任何世俗事物,因為他們根本不走出修道院的四堵高牆。
巴黎的大修道院在大革命時期都受到嚴重衝擊,修士們四處逃亡。雅各賓修道院和費揚修道院也不例外。趕走修士以後,革命進駐了空空蕩蕩的修道院,那就是「俱樂部」。所謂的俱樂部,就是一些政治團體。
「雅各賓俱樂部」一開始就是最風光的一個。它囊括了美國革命戰場回來的拉法耶特,最激進的貴族米拉波,領導吉倫特派的布里索,和法國大革命最著名的革命領袖馬拉、丹頓和羅伯斯比。
當美國在憲法完成要簽字的時候,沒有一個代表達到了自己的全部要求,也就是說,沒有一個地區感到滿意。他們只是覺得,只能有所妥協。今天的美國人,還是感激自己的前輩,在教科書裡把它稱為「偉大的妥協」。制憲會場之內曾經以最激烈的言辭爭辯卻被迫妥協的代表,簽字回去之後,不是憤憤不平地發動一場新的革命,而是費盡心力,向民眾解釋妥協的必須,勸說民眾早日投票通過,批准憲法,早日實施。
美國憲法使用至今,歷時兩百多年,在這兩百多年裡,完成了幾十次政權的和平交接,沒有一次暴力政變。
1791年法國憲法制定,不到1年,該憲法被推翻。在制憲過程中所開創的「俱樂部民主」之風,深遠地影響了此後的法國政治生活。從此法國難有小民主,要有就是大民主了。抬腿就上街,動輒就起義。察看此後的法國歷史,總是隔上幾頁,就會有一句,「巴黎上空再次響起革命的警鐘,起義人民紛紛在各區聚集」。
直到100年後,「巴黎公社」還是暴力奪權的形式,在這100年間,幾乎沒有什麼和平的政權交接,暴力政變和暴力鎮壓卻演成了交替拉鋸的「政治習俗」。
等到拉法耶特清醒過來,在議會上奮力疾呼,要求解散俱樂部的時候,為時已晚。雅各賓俱樂部已經不甘心做「外圍」,雄心勃勃地做好了喧賓奪主的準備,決心取議會而代之了。
美國比法國複雜的地方是,它不是一個整體國家。正因為是來自13個分治區域的代表,代表了不同的方向,因此,代表的分歧和妥協,嚴重影響一個相對獨立區域的長遠利益。他們知道只要代表們分歧,甚至他們有分歧的跡象傳出會議廳的大門,都會引起民眾的不安與騷動。這就是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是秘密會議的原因。
當他們在裡面吵得不可收拾時,富蘭克林曾提議去請牧師,帶領大家祈禱,以放棄「唯我正確」的看法。他們甚至不敢馬上去做,生怕牧師的出現,會引起民眾對於會議分歧的猜測。
(待續)
理州上  201211月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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